记者:请问督导检查中发现了哪些主要问题?下一步如何督促整改?
李如刚副主任:
自5月以来,市工作指挥部监督检查组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督导检查,主要从居住小区宣传部署、容器及站点设置、容器及周边环境卫生、居民投放值守指导等方面进行了督导检查。
一是宣传部署方面。总体看,近四成的小区采取宣传板、海报、宣传单、一封信、电子屏、积分兑换等2种及以上方式进行宣传垃圾分类。在检查中发现,小区未设置公示牌及内容不全的问题较多,按照《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指引》,居住小区、街巷生活垃圾分类公示牌应设置在小区和街巷出入口、行人主要通道、公共活动场所等醒目位置,内容包括:各品类生活垃圾投放站点指示图、管理责任人和收集运输单位名称和电话、区城市管理委监督电话等信息。设置公示牌的目的是方便居民了解各品类生活垃圾投放点位、服务时间,让居民清楚知道各类垃圾在哪投放,何时投放,已分类垃圾的去向。下一步,要督促管理责任人补齐公示牌,方便居民查询和投放。
二是容器及站点设置方面。检查发现容器及站点设置较好,但容器未及时更换新标识问题较多。本着“利旧、节约”的原则,没有损坏的垃圾桶可以继续使用,但要及时张贴更换新的标识,桶的颜色和标识要尽量相符。少数小区还缺少有害垃圾容器和可回收物容器。下一步,将督促管理责任人按要求补设标识,按标准补齐收集容器。
三是容器及周边环境卫生方面。从抽查的小区看,容器及桶站周边环境卫生总体干净整洁,但有个别小区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容器破损、容器及周边环境卫生不洁。下一步,将督促管理责任人及时更换破损的垃圾桶,通过落实日产日清、增加保洁力量和频次等方式,避免出现满冒堆积,同时提高桶站环境卫生,创造整洁友好的投放环境,避免造成居民的反感。
四是居住小区值守指导方面。在垃圾分类初期,开展对居民“面对面”的桶前宣传指导十分必要,这既是保证垃圾分类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我市前期试点和国内其他城市的重要经验。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基层治理,加强社区发动动员,鼓励党员、志愿者等参与桶前值守指导,通过一段时间的高强度督促指导,让居民切身感受和了解垃圾分类的要求,促进习惯养成。
记者:请问针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社会单位下一步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有哪些建议和重点提示?
温天武副局长:
从城管执法部门前期检查及立案处罚情况看,餐馆、酒店、商场、超市、物业单位等企事业单位存在生活垃圾分类问题相对较为突出,主要违法行为包括生活垃圾混投混扔、混装混运、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等。
结合刚才通报的典型案例,也再次提示广大社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好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二是要在责任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本单位进行生活垃圾分类;三是要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整洁美观,出现破旧、污损或者数量不足的,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四是要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并签订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五是要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行为。
记者:目前,一些居民反映小区的垃圾桶变少了,请问这符合要求吗?
李如刚副主任:
这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居住小区投放点的优化。依据《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指引》,分类驿站按照每300-500户居民设置1处,可设置四品类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全天候向居民开放,提供面对面服务指导。固定桶站,按照每150-200户居民设置1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可根据各品类垃圾产生量,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数量。为保障垃圾分类质量,在分类初期桶站需要有人值守,因此部分小区对厨余垃圾容器进行了适当优化调整。
二是高层住宅楼道内设置的垃圾桶,从提高公共卫生、防控疫情传播的角度,要实现撤桶下楼。撤桶下楼会给居民投放垃圾造成一定的不便,但对垃圾分类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希望居民和物业等管理责任人相互理解,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形成共识,把下楼后的桶站设置好。在提高管理效率与方便居民投放之间找好平衡。
三是在一些胡同平房区、农村地区,可采用垃圾分类流动式收集的方式,经物业服务企业或村民委员会与居民协商,定时定点、巡回上门收集生活垃圾。撤除了固定的垃圾桶,实现“垃圾不落地”,保障了环境干净整洁,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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