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停炉
1.接到停炉命令后,应立即做好停炉的一切准备工作。
2.停炉前,应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做好记录,以便停炉后处理
3.停炉前,应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灰。
4.停炉过程中应与运行炉密切联系,逐渐降低负荷,并相应地对各设备进行调整当负荷降到额定负荷的40%时,应将给水自动调整器退出运行,改为手动调节水位,此时应加强对水位的监视,保持汽包正常水位。
当蒸汽温度低于360℃或蒸汽流量为0时,应与蒸汽母管解列。解列操作步骤如下:
(1)开启点火向空排汽电动门。
(2)关闭锅炉侧电动主蒸汽门。
(3)关闭待停炉与主蒸汽母管手动隔离门。
(5)开启锅炉侧电动主蒸汽门前后疏水门
5.除紧急停炉外,应将溜槽内垃圾烧空,及时使用排空程序,必要时通知热工人员解开给料器限位,手动将溜槽台板上垃圾推空。
6.停炉参数控制:
(1)炉烟温400℃以上时,炉降温速度小于80℃/h。
(2)炉烟温400℃以下时,炉降温速度小于100℃/h
(3)汽温降速控制在1~1.5℃/min
(4)汽压降速控制在0.02~0.03MPa/min
7.锅炉停炉后的冷却应缓慢进行,冷却过程中,应保持汽包上下壁温差不超过50℃,并记录停炉过程中上下壁温度的变化。
8、炉排型垃圾焚烧炉停炉原则:
(1)停止向垃圾进料口进料后,当垃圾料位达到低料位时,应关闭料斗密封门;
(2)随着炉内燃烧的减弱,投入辅助燃烧器维持炉温,并适当减少一、二次风量,加快炉排滑动次数,将炉排上的垃圾燃烬。当难以维持炉膛主控温度大于或等于850℃,应自动投人辅助燃烧器;如果需要,应投入主燃烧器;
(3)减小蒸汽量和风量,直至停止供汽,与蒸汽母管解列。;
(4)燃烧器运行宜逐渐取代垃圾燃烧,使炉膛主控温度大于或等于850℃,直至炉排上垃圾完全燃尽;
(5)当炉排上垃圾完全燃尽后,可停运炉排,并应按照炉膛降温曲线降温,逐步减小直至关闭燃烧器;
(6)在炉膛降温的同时,余热锅炉降温降压,并保持余热锅炉汽包水位正常;
(7)当汽包(或汽包抽汽)压力低于设定值,供风量低于额定供风量的30%时,应停止向空气预热器供蒸汽;
(8)当负荷低于20%或蒸汽温度低于设定值时,应解列减温水;
(9)应根据炉膛降温的情况,逐步关闭密封风机、冷却风机、二次风机和一次风机,最后关闭引风机;
(10)整个停炉过程中应保证烟气处理系统的正常投运。
9.燃尽的灰渣全部送入出渣机后,停止炉排运行。
10.停止引风机后,按规定二三烟道螺旋排灰机、水平烟道输灰机、反应塔及布袋刮板输灰机、炉排漏灰输送机内的灰输送完毕后,再停止上述输灰系统。
11.捞渣机内的灰渣排净后停止其运行。
12.所有液压缸停止运行后,停止液压站的运行。
13.锅炉解列停止供汽时,关闭电动主汽门及手动主汽门,开启主汽管疏水门。
14.锅炉与蒸汽母管截断后,继续向锅炉给水,保持包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50~100mm)。
15.主汽门关闭后,开启过热器出口联箱疏水阀30~50min,以冷却过热器。疏水阀关闭后,如汽包压力仍然上升,并有可能超过工作压力时,应再次开启疏水阀降压,但注意不应使锅炉急剧冷却。
16.停炉后,汽包水位进到水位计最高可见水位后停止进水。
17.停炉后锅炉尚有压力时,应注意保持汽包水位,在炉压力尚未降到大气压力时,不允许对锅炉不加监视。电动机尚未切断电源时,也不允许不加监视。
18.停炉后8h内,不得开启任何人孔门和烟风道挡板。停炉8h后,可开启引风机入口挡板进行自然通风,8~10后进行换水,如有加速冷却的必要,可启动引风机并增加放水和进水次数,但换水时,应选从汽包和集中下降管定排放水,再进水至汽包最高水位,禁止边放水边进水。
19.当锅炉压力降至0.5~0.8MPa时,可将炉水放尽,当汽压降至0.15~0.2MPa,开启汽包空气阀,使放水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