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综合预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臭气的去除效率可达95%,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热干化车间的恶臭气体收集至“酸碱洗涤”装置处理,臭气的去除效率可达95%,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厌氧消化系统产生的沼气经干法脱硫后送至锅炉燃烧,燃烧废气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体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后就近排放,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至空港新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机械噪声,在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各预测点的贡献值比采取措施前可降低15~30dB(A),可有效减轻厂内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固废综合处置率为100%,在落实各项固废的处置措施情况下,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5)土壤和地下水
为了防止拟建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从原辅料装卸、储存及使用过程、污染处理设施等全过程进行控制,同时对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阻止其渗入地下水中,即从源头到末端全方位采取控制措施。在落实各项污染防腐防渗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风险是可控的。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实施后,废水、废气、噪声治理方案切实可行,能够保证达标排放;固废处置方案可行,全部达到有效、安全处置。
六、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本项目建成后,应依据相关环保要求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的企业环保监督、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环境监测,以便了解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不利因素,减轻环境污染,使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
七、总结论
本报告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与区域规划相容、选址合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周边群众对本项目基本持支持态度。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拟建地环境功能区要求。
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扬州地平线新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在江都区宜陵镇同心村建设“江都区污水厂污泥和生态固废协同处置项目”是可行的。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到环评单位或登录江都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www.jiangdu.gov.cn/jdhbj/index.shtml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九、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规划范围内及周边的公众
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到环评单位或登录江都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www.jiangdu.gov.cn/jdhbj/index.s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十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公示日期: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