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2020年新年献词强调“垃圾分类引领着低碳生活新时尚”,指明了垃圾分类前进的方向。垃圾分类探索近20年后,广州、上海、北京、杭州等地陆续掀起了垃圾分类的热潮,社会投资又遇到新的机遇和窗口。然而,垃圾分类的强公益性让大多试水、先行者折戈尘沙,垃圾分类转为做“政府生意”。当前,政府主导下的垃圾分类实践如何呢?我们认为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以期抛砖引玉。
一.垃圾分类的表象化
创设垃圾分类机制的目的是促使居民养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垃圾分类作为生态管理机制之一,通过分类“逆习惯”、“不便民”,居民为产生垃圾“付费”,倒逼垃圾减量化。因而,垃圾分类不是“顾名思义”,停留在“分类”表象,以成功“一堆分成几堆”认为取得阶段性成果。这不符合垃圾分类机制内涵要求。
屡见报道:某地分类,可回收物回收量达到**吨/日,较往年年底增长了**倍;湿垃圾分出量已达**吨/日,较往年年底增长了**%;干垃圾处置量控制在低于**吨/日,比往年底减少了**%,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显著提升,分类体系基本建成,等等。这都是垃圾分类的表象化、形式化体现。
垃圾分类表象化如扩大,其危害是进一步加大后端环节分拣、收运、处理、消纳成本;生态效益是否有效提高有待观察。如东部某市,通过“指导员”、“志愿者”等监督措施实现可回收物收集,各类低值、高值废弃物混杂一起,后端要么人工二次分拣、要么抛弃。此举貌似将可回收物分类出来,实际上二次分拣的高额成本导致回收利用价值降低,亦即降低了资源属性,政府不得不补助二次分拣,一旦没有政府补助二次分拣,可回收物失去资源价值。同样,千辛万苦分出的易腐垃圾需要运输、处理、消纳,而我国“高油、高汤、高盐”厨余垃圾处理成本高,市场消纳空间有限,同源的农业废弃物处置利用也面临同样问题。垃圾分类不仅没有“减量化”,反而给地方财政负担“增量化”。
实现垃圾分类初衷和养成垃圾分类“逆习惯”短期内难以实现,不能以分类“数据”忽视垃圾分类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停留在分类表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