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建设分类处理设施。新建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各一座;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稀土高新区规划新建、升级改造垃圾转运站约150余座,新建转运站要规划分类设施,新建有害垃圾专门暂存场所5座,新建可回收物分拣中心10座。同时,加快居民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应用,探索在居民社区设置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19年12月上旬)
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稀土高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前期筹备工作和2019年试点单位、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集中宣传阶段(2019年12月中旬)
1.召开动员会。各有关地区要召开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生活垃圾分类试行工作。
2.组织全员培训。要组织试点区域相关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等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开展入户宣传。各试点责任单位要开展深入细致的入户宣传工作,让试行单位及居住小区更全面深入地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及分类方法等知识。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下旬—2020年5月底)
1.各有关地区相关责任部门要与试点单位签订分类收集协议。对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集,放置相对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2.实施前完成试点区域设施设备采购工作。
3.建立督导队伍。各有关地区试点责任部门要组织试点单位设立分类指导员和垃圾分拣队伍,协调解决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规范分类投放设施。垃圾分类容器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区别不同标识和颜色,做到规格统一、色调统一、标识统一。同时,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网与废旧物资网“两网融合”,将废旧物资回收纳入垃圾分类体系,防止因垃圾体外循环而造成“二次污染”。
5.建立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各试点单位要指定人员加强对设施设备配置、资金投入、居民知晓率、参与率、分类情况等数据的统计工作,为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四)总结推广阶段(2020年6月—2021年12月)
完善相关制度,总结试点经验,扩大试行范围。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稀土高新区每个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基础上,全市至少有2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五)全面覆盖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及长效管理的考核评估体系。对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考评,并进一步扩大分类范围,建成全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系统。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要形成党委、政府全力推动,部门间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及行业牵头部门要定期分析、汇总本地区、行业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并确定专人于每月26日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月工作总结。
(二)健全法规标准。推动制定《包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办法》明确生活垃圾分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操作规程及保障措施,试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费制度等内容。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标准和操作规程,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规范长效。
(三)强化资金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并按照市区两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范围,由市本级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的建设、维护支出,旗县区财政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的建设、维护支出。市区两级共同匹配投入资金,科学核定各级政府在设施建设、设备采购、宣传培训、科学研究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并逐步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
(四)创新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建设运营;健全企业激励政策,各地区尝试培育2—3家垃圾分类服务、废品回收、资源利用等相关产业龙头企业。探索建立试行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积分兑换等激励机制,逐步将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纳入环境评价信用体系。
(五)推进分流减量。推动各类固体废弃物前端“大分流”,完善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的回收、拆解和再生利用工作,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垃圾、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等收集处置体系,促进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以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等产品为重点,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推进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工作;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限制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绿色外卖”“光盘行动”等文明用餐行为;探索快递包装回收利用渠道和方式,鼓励试点企业制订简约包装企业标准并在业内推广。
(六)加强宣传教育。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行动计划,通过编制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宣传片,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现场推广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幼儿园、中小学校,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组织开展大中专院校垃圾分类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基层工作者、团学组织、妇女组织、工会组织、社会志愿者组织、社区居民等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在各地区分别建设1—2座区级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
(七)严格监督考评。建立政府依法监督、第三方专业监督、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督体系。健全市、区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执法检查,确保分类实效。依据目标管理责任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地区、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细化量化评价指标,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质量评估和专项检查,定期通报各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评选活动,激励广大市民、单位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