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近日全文公布。根据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这一决定,中国将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决定说,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
千年大计的实施需要从历史长河中汲取经验教训,大禹率领民众与洪水做斗争的典故值得我们学习。面对滔滔洪水,大禹从鲧治水的失败中总结经验,改变了对洪水进行“堵”截的错误,而是采用“疏”导的办法,最终获得了成功。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流传至今,成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一部分。一堵一疏之间体现出4000多年前古人的大智慧,更为今人治理生态环境提供了借鉴,历史经验告诉我们:面对问题不能因噎废食,针对环境污染问题必须采取“切一刀”的科学方式,坚决杜绝“一刀切”的错误做法。
笔者就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在生态环境治理中应发挥的作用提一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目前我国危废处置行业的现状:
1.截至2019年9月底,危废经营单位达到了3091家;核准经营规模超过10500万吨。2018年统计资料显示危废利用处置经营设施的平均规模达3.3万吨/年/家。
2.我国1760余条水泥生产线中,预计有200多条线符合协同处置危废选址条件。截至2019年7月,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75家,分布于25个省(区市),核准经营规模达462.52万吨,占全国核准规模的4.5%,平均处置能力6.17万吨/年/家。按目前取得环评批复情况预测,到2020/21年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项目的持证规模将超过1000万吨。
3.危废经营企业“小、散、弱”的局面依然存在,行业前20强的龙头企业所占市场份额还有待提高。由于危废处置领域历史欠账太多,导致处置价格水涨船高,很多企业在准备进军环保领域时大部分会选择从危废板块入手,千军万马蜂拥而至,踩踏事件就难免发生。现在已经有地方主管部门发布了《关于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首次明确提出:焚烧填埋危废项目不再建,鼓励利用、收集贮存危废项目。
二.水泥窑协同相比其他危废处置方式的优势:
1.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具有以下特点:
(1)处置温度高。水泥窑内固体温度1450℃、气体最高温度可以达到1800℃以上,主要有机物的有害成分焚毁率可达99.999%以上,即使很稳定的有机物也能被完全分解。
(2)焚烧时间长。危险废物在炉中高温下停留时间长,焚烧充分。
(3)固态气态的物料反方向运动。水泥窑是一个旋转的筒体,湍流扰动性强,风量足以保证过剩空气率。(以上为3T+E)
(4)处置规模大。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量可占到水泥熟料产量的5%左右。
(5)新型水泥窑内呈弱碱性气氛。能对燃烧后产生的酸性物质(如HCl、SO2等)起中和作用,可有效避免专业焚烧炉燃烧废气产生的“二次污染”问题,能改善和降低污染物综合排放量。
(6)新型水泥窑系统是负压状态运转,烟气和粉尘不会外溢,防止了处理过程中的再污染。
2.特别要说明的是,相较于传统的焚烧+填埋项目,水泥窑协同不产生灰渣:
(1)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废物中的固态物转化成惰性灰渣并混入水泥熟料中,无需另外处理。
(2)废物中的气态物在尾气处理过程中随碱性生料扑捉后以灰状回入窑系统内,其余则达标排放。
3.重金属元素会在水泥熟料1450℃煅烧阶段熔融固化在熟料晶格中,属于最为稳定的化学键形式,不会二次析出产生污染。据报导,德国水泥研究所在2000年曾经针对铬铜锌铅等多种重金属做过一个试验,在水泥生产配料中的添加量加大到2倍于危险废物替代率水平,做成的水泥混凝土试体,重金属总量结果在历经200天的浸出测试后也远低于重金属要求最敏感的饮用水标准。北京化工大学也做过类似的实验,结论为:利用水泥窑处理危废所制得的水泥在应用于混凝土后,99%以上的重金属元素均可以固化在混凝土基体中,各种重金属元素的浸出浓度远低于我国饮用水标准规定的有害物质限量。由此来看,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的预处理工艺,按照《GB30760-201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限值控制,水泥产品质量是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