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9年7月1日,上海开启了垃圾分类的时代,垃圾分类是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的有效出路。近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垃圾分类到北京了。垃圾分类回收最终创造的是一个“无废城市”,一个资源循环、永续利用的社会。目前,垃圾分类的热度越来越高,那么,对于垃圾分类您了解多少呢?本期对话研究院的主题是《探究垃圾分类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由启迪能源环境联合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刘峰主持。
今天,<对话研究院>栏目邀请到了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刘建国教授,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张新建先生,一起探究垃圾分类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主持人:刘老师,全国垃圾分类在46个城市提出了试点,为何首先在上海进行强制实施?上海垃圾分类是否有代表性?
刘建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上海这座国际化大都市在我国历来是引领时尚的城市,其经济发展水平、城市精细化管理程度、后端处理设施方面均领先。综合多方面因素,上海作为示范城市推动垃圾分类的条件是相对成熟的,通过上海这个标杆和榜样来更好地带动全国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上海作为垃圾分类的首座代表性城市,积极探索分类经验,会给全国人民增添信心。在过去20多年垃圾分类的历程中,很多城市经验不足,往往都无疾而终。这次垃圾分类让条件更成熟的城市去担当重任,能更好为大家增添信心、全面推广。
主持人:刘老师,近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公布。文件称,个人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可能将面临200元的罚款,还可能影响个人信用。民众分类习惯和积极性到底该如何持续调动,这种强制实施推行的生活垃圾分类会不会随着时间推移变得虎头蛇尾?
刘建国:垃圾分类要以法制为基础,在任何国家都一样。因为要明确垃圾分类是我们作为现代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需要公民正确履行,如若不然,就需要制度来约束和惩戒。不管是上海还是北京,所有城市的垃圾分类都应是立法先行,立法的核心就是要把个人与企业、政府在垃圾分类链条上的责任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界定。过去垃圾分类是以鼓励为主,现在垃圾分类是全民参与的事业,是应当做的,如果履行责任不到位,就会受到一定的惩戒。从形成垃圾分类的长效机制来看,法制先行可避免“虎头蛇尾”的情况发生,必要的惩戒和约束是正当的方式方法。
主持人:张总,您好,据了解在46个试点城市中启迪环境做了十多个项目,并分别在杭州萧山、天津、上海等地成功做了示范,做出了自己的特色。请问,张总,启迪环境垃圾分类模式有什么特别的优势?
张新建:我非常赞同刘老师的观点。中国的垃圾分类已有20多年的历史,但是大多数都是无疾而终。垃圾分类不仅仅是环保问题,其实反映的是社会治理问题,是一项全社会、全系统的工作,需要以立法为依据。启迪环境作为大型环保上市公司,在垃圾分类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同时也有一些困惑。启迪环境的“垃圾分类”是“环卫+垃圾分类”双结合,即在处理的过程中分拣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垃圾,将无用的进入终端处理,该模式最早在平度进行试点;其次做“两网融合”,即再生网和环卫网融合的探索,例如蚌埠模式。目前垃圾分类是从最难的方面入手,即分离易腐垃圾。在我国,有价值的垃圾已通过市场行为形成通道,只是未进行规范,如“破烂王”;不可回收垃圾中的低值、有价值的进入循环渠道;当易腐垃圾被有效分离后,将大大减少填埋场地下水污染,在生态及社会环境方面也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同时,还要从国家和社会层面提高全民垃圾分类认知,坚定信心,做好此次垃圾分类。
主持人:由于饮食文化、气候特征等原因导致南北方的垃圾存在一定的差异,对比上海垃圾分类效果,刘老师对北京市的垃圾分类有什么预期?
刘建国:北京和上海这两座城市有不同之处,但相同之处更多,两个城市均是人口密集型、经济发展水平高、土地资源稀缺城市,其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气候条件方面。上海推行全市强制垃圾分类先行一步,为北京垃圾分类提供了很好地借鉴,能够更好地汲取经验及发现问题,让北京垃圾分类推行起来更加稳妥、务实和高效,从而形成一个长效的机制。北京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和上海已发布的《垃圾治理条例》中很多地方的要求一致,所以首都人民要有足够的信心同样能够做好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