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前的分类模式,我们首先把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分出来。有害垃圾量少,但环境危害大,所以单独去危险废物处理系统;可回收物去再生资源系统进行循环利用。我们希望生活垃圾的资源回收率达到35%以上。现在对这个目标有两个误解,一个是感觉我们国家的资源回收“土办法”做得不错,因为清洁工、拾荒者在生活垃圾收运链条上已经自发回收了很多“可回收物”,除了低价值的玻璃等,基本没什么潜力可挖了;另一个是从统计数据看,我们国家的资源回收率确实不低,比如某市垃圾产生量18000~20000t/d,但再生资源回收量7500t/d,两者相比为40%,达到了发达国家的水平,看起来没有潜力了。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再生资源回收量主要来自于工业废弃物,比如工厂废弃的纸张、塑料、橡胶、金属等,量很大;而从生活源,也就是生活垃圾中来的量是很少的。根据我们的调查,居民投放和清洁工分拣出来的“可回收物”,不到垃圾投放量的5%,也就是还有20%的可回收物混在了“其他垃圾”中。为什么会这样呢?一方面,居民对可回收物的认识还有局限,往往只知道饮料瓶、废纸板等可以回收(收废品工作人员教育的结果),那些零散、复杂的产品往往需要简单收集或拆解,这类可回收物往往被当做“其他垃圾”;另一方面,废品回收人员只愿意分拣、回收高价值的废品,不会分拣经济效益差的品种,比如现在的废玻璃和前几年的废纸。受到市场价格的影响和人力成本的上升,“低值可回收物”的范围应该会越来越大。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可回收物”这个类别还有很大的潜力可以挖。做的好,我们完全可以达到资源回收率35%的目标,这也与目前日本的整体水平相近。当然,要达到这一目标,也需要为“可回收物”的回收制定更为详细的政策措施和投放指引,细化可回收物的种类和投放要求。其实,与厨余垃圾相比,可回收物通常比较干净,大家对其进行分类的认识和意愿也要远高于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怎么办
由于对可回收物的潜力没有正确认识,所以为了达到资源回收率35%的目标,很多城市就希望通过厨余垃圾的资源化来提高生活垃圾的整体资源回收率。厨余垃圾主要由食物残渣组成,有机质和营养物质丰富,所以可以用来产沼气发电、制作肥料或饲料(经生物转换)。厨余垃圾水分多、盐分多,将其分流后可以改善焚烧效果、减少填埋场渗滤液产量,但是这并不是说焚烧处理一定需要分流厨余垃圾,其存在与否对焚烧系统的影响并不大。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国家缺乏厨余垃圾处理经验,发达国家也没有类似的经历,所以厨余垃圾处理还要克服很多困难:
(1)分类投放和收运的问题。厨余垃圾分类是目前垃圾分类的难点。很多人说,厨余垃圾分类后,收运过程清洁了,其实那只是“其他垃圾”清洁了,厨余垃圾仍然需要收运,而且更需要及时清理,一般每天清运1~2次,而且通常采用直运模式(不经中转),这意味收运系统的成本要远远高于目前的水平;另外,小区的厨余垃圾集中投放设施更要考虑除臭、防水问题,防止厨余垃圾收集桶成为小区新的“污染源”;为了避免居民弄脏手,还要在旁边设置“洗手池”。
(2)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匮乏。我们国家99%的城市都缺少足够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当然现在分出来的厨余垃圾也没那么多),如果要兴建大量的厨余垃圾处理厂,选址用地和资金来源,都是非常困难的事。如果厨余垃圾每天的清运量达到10000t/d,按照现有餐厨垃圾处理设施300t/d规模计,需要新建30座处理厂!当然,一些城市设有餐饮垃圾处理设施,在能力许可的条件下,厨余垃圾可以与其合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