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二:业绩、资产、利润……是招标还是评选?
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中,需要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社会资本方已中标的环卫服务类PPP项目业绩(包含环卫服务类特许经营项目),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业绩加1分,最多得15分,没有不得分。
这项要求占高达15分的比重,也就是说,近三年来,中标数量多的企业将获得相当大的优势。
此外,资金实力证明占2分,要求提供银行开具的存款余额在人民币1亿元或以上的存款证明。2018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达到30%(含30%)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30%)每增长10%(不满10%不予加分)增加1分,满分3分。
社会资本方2018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达到20%(含20%)得1分,在此基础上(20%)每增长2%(不满2%不予加分)增加1分,满分3分。
还有,获奖、荣誉、专利证书等在招标中占5分。
综上这些,在所有百分制的评分中,占28分。可以看出,除了能够生产新能源环卫设备,能够中标的企业,也一定成绩斐然的大企业了,这些评选标准究竟是在招标,还是在选秀呢?
在财政部87号令,修订后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十七条指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而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怎么看也像是“规模条件”的范畴了。
疑问三:现成的招标范文为何不用?
今年8月,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了最新的环卫保洁项目中的招标文件范文,包括《道路清扫保洁招标范本(试行)》、《垃圾清运服务招标范本(试行)》和《清扫清运一体化服务招标范本(试行)》。
文件中,明确要求自今年9月1日起试行。那么,既然有现成的招标范本,为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环卫PPP项目还要费心力重新编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