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东京为例:垃圾收费因地制宜,方式灵活
垃圾收费的首要目的是促进垃圾减量和回收利用,在收费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地方政府会考虑垃圾减量化实现程度和分类效果、居民承受能力、垃圾处理费用以及临近城市的收费水平等因素。在收费方式上,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垃圾的种类选择适当的收费方式。
东京管辖着东京都区部(东京23区)、多摩地区、岛屿部三地,由于垃圾收费政策是由地方政府制定的,东京23区与多摩地区的垃圾收费规定有所不同。
东京23区不收取家庭垃圾处理手续费,大件垃圾除外。据东京23区各区官网披露,2009年东京23区废止指定垃圾袋制度,家庭垃圾中的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和资源垃圾的搬运和处理不收取手续费,家庭大件垃圾的处理需要提前预约,并购买大件垃圾处理券,在处理券上填好收集日期和受理编号或姓名才能投递。垃圾处理券有A券(200日元)和B券(300日元),居民可根据所处理手续费进行组合张贴,这种处理券可在便利店、超市、清扫事务所等地购买。大件垃圾收费在400~1200日元之间,以400元和800元居多。
东京23区对企事业单位垃圾收取手续费。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原则上委托一般废弃物处理业者或自行处理,在不影响区内收集业务的情况下收集企事业单位垃圾且企事业需购买事业单位垃圾处理券才能进行垃圾投放。
多摩地区采用指定垃圾袋与垃圾处理券并行的收费方式。多摩地区家庭垃圾中大件垃圾需张贴购买垃圾处理券,其他垃圾装入指定垃圾袋后投放。指定垃圾袋根据尺寸和用途定价,可燃垃圾用的垃圾袋价格在10~80日元不等。大件垃圾收费在200~1000日元之间,以500元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