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2018年7月,海关总署发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原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98号公布)同时废止。
6.《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2018年2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汽车企业需负责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同时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产业基金,探索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市场化模式,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办法》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7.《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2017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2018年3月底前,46个重点城市要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形成若干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探索建立宣传发动、收运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机制。
8.《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
2018年7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要求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9.《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试行)》
2018年12月,国家邮政局制定发布了《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试行)》,规定了行业绿色包装工作的目标,即快递业绿色包装坚持标准化、减量化和可循环的工作目标,加强与上下游协同,逐步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
(二)2018清废行动
2018年5月9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启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即“清废行动2018”。此次清废行动中,生态环境部从全国抽调执法骨干力量组成150个小组,通过对长江经济带11省(市)2796个固体废物堆存点位进行现场摸排核实,共发现1308个问题,主要涉及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随意倾倒或堆放。5月10日开始,生态环境部7日内共对111个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将其余1197个问题交有关省级环保部门挂牌督办。生态环境部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彰显了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安全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