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汴政办[2018]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开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开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已超30万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将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显突出。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18〕734号)要求,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落实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为加快建设“四个开封”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根据县区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科学编制分类处理专项规划,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大力推进思路创新、技术创新和设备创新,提高垃圾分类效率及覆盖范围,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初步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开封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尉氏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5%以上;杞县、通许县全面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1月底前,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县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市城市管理部门要制定《开封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案》《开封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开封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开封市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办法》,市环境保护局要制定《开封市有害生活垃圾收运、储存、处理规定》,市教育局要制定《开封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市住房城乡建局要制定《开封市物业管理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市旅游委要制定《开封市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市卫生计生委要制定《开封市卫生系统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方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要制定《开封市工业企业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方案》,市市场发展局要制定《开封市农贸市场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制定《开封市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要制定《开封市国有企业垃圾分类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