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开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责任单位
|
任务分解
|
1
|
市城市管理局
|
全市生活垃垃圾分类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制定、日常工作协调和检查督促,指导、督促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储存、处理体系等。负责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的行政执法,建立违法督查曝光平台,通过问题曝光促进市民、单位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
2
|
市文广新局
|
负责督导全市文化场馆、演出场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报道工作。
|
3
|
市文明办
|
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评选内容,对垃圾分类不合格的单位,在文明单位测评中予以扣分;将垃圾分类宣传纳入公益广告宣传内容;督导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落实开封市文明公约,提升公民垃圾分类文明素养等。
|
4
|
市发展改革委
|
负责与垃圾分类相关联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项目规划编制,积极争取国家垃圾分类建设资金。
|
5
|
市卫生计生委
|
负责做好卫生系统内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流、分类管理,防止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情况纳入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等创建工作考核。
|
6
|
市教育局
|
负责制定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分批次完成市属中、小学及幼儿园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垃圾分类监督考评,在市属中小学、幼儿园中组织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的实践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
|
7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
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循环经济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8
|
市民政局
|
负责各县区指导社区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内容。
|
9
|
市财政局
|
负责垃圾分类的资金保障。
|
10
|
市规划局
|
组织开展垃圾处理设施和环卫专业车辆停车场的布点规划报批。
|
11
|
市环境保护局
|
负责制定有害垃圾含重金属废物的收运、储存、处理管理规范,指导有资质的处理企业安全处置。
|
12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督促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督导物业公司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
13
|
市交通运输局
|
负责汽车站、公交场站等公共交通场所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
|
14
|
市商务局
|
引导商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执行限售限用塑料袋相关规定,促进商业企业规范经营、绿色经营。指导督促家政公司开展保姆的生活垃圾知识培训。
|
15
|
市供销合作社
|
负责制定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指导再生资源行业协会搞好“资源回收日”活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对大件垃圾和废弃纺织品进行回收利用。
|
16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负责推进、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监管检查机制。
|
17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内容纳入在职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
18
|
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
|
负责依法查处在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及餐饮服务等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使用餐厨废弃物的行为。
|
19
|
市旅游委
|
监督指导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星级管理评优评佳内容。
|
20
|
市市场发展局
|
属地负责监督各类市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提倡“净菜上市”。
|
21
|
团市委
|
负责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参与并组织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活动。负责组织志愿者在城市公共场所对市民、游客进行垃圾不落地的宣传、劝导、监督。
|
22
|
市妇联
|
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宣传活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
|
23
|
市国有资产管理
委员会
|
负责牵头组织市属国有企业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24
|
市政府法制办
|
指导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开展垃圾分类立法调研、法规起草工作,负责相关立法送审工作。
|
25
|
各级党政机关
|
按照职能积极配合市县区政府做好垃圾分类的协调、宣传和保障工作并积极抓好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
26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为垃圾分类组织实施主体责任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的计划准备、宣传发动、人员培训、设施建设和组织实施等。
|
27
|
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汴部队、国家和省驻汴机构、院校、科研机构等
|
按照本方案积极配合市县区人民政府抓好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
附件2
开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高建军 市长
副组长:付 磊 常务副市长
黄玉国 副市长
成 员:张 磊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戴继田 市政府副秘书长、鼓楼区人民政府代区长
孔 羽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薛志勇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何利军 市文明办主任
张栋梁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
娄和彦 市教育局局长
孙国才 市财政局局长
姚春贵 市文广新局局长
陈 泗 市规划局局长
刘建宏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 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牛彦斌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薛兆武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建亚 市商务局局长
吕瑞林 市供销合作社主任
郭明礼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李尕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薛 冬 市旅游委主任
马继宏 市市场发展局局长
苏德超 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
陈嘉慧 团市委书记
高晓燕 市妇联主席
刘诗涵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副局长
王祥轩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郁正国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 冕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 锋 尉氏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柳 波 杞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张云涛 通许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王彦涛 祥符区人民政府代区长
张正濠 龙亭区人民政府区长
陶毓敏 禹王台区人民政府代区长
白海富 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区长
肖文兴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孔羽任办公室主任,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闫凯任常务副主任,市环卫局局长王小军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文广新局各出一名分管副职任副主任。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