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保洁作业人员服装
① 保洁作业人员应安全作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② 保洁作业人员应统一工作服装,服装要色调明快、醒目,穿戴应整齐、干净。
(6)机扫、洗扫、冲洗、抑尘频次及时间(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① 冲洗时间:00:00 至 6:00;
2 白天洒水时间:9:00-11:00;14:30-17:30;
深度质量标准道路:每日至少冲洗 1 次、每日洒水至少 5 次、每日机扫 2次、洗扫 1 次、喷雾抑尘 1 一次、护栏每天清洗 1 次;慢车道每日机扫 2 次、人行道冲洗 1 次。快车道路面浮尘≤5 克/㎡,慢车道、人行道浮尘≤10 克/㎡;垃圾落地时间≤30 分钟。
一级质量标准道路:每 3 日至少冲洗 1 次、每日洒水至少 4 次、每日机扫 2 次、洗扫 1 次、喷雾抑尘 1 一次、护栏每 2 天清洗至少 1 次;慢车道每日机扫 2 次、人行道冲洗每 3 日冲洗 1 次。快车道路面浮尘≤5 克/㎡,慢车道、人行道浮尘≤10 克/㎡;垃圾落地时间≤30 分钟。
二级质量标准道路:每 5 日冲洗至少 1 次,每日洒水至少 3 次、每日机扫 2 次、洗扫 1 次、喷雾抑尘 1 一次、护栏每 2 天清洗至少 1 次;慢车道每日机扫 1 次。快车道路面浮尘≤15 克/㎡,慢车道、人行道浮尘≤25 克/㎡;垃圾落地时间≤30 分钟。
三级质量标准道路:每日洒水至少 2 次、每日机扫 1 次、护栏每 3 天清洗至少 1 次;路面无明显浮尘沙粒。
四级质量标准道路:每日洒水至少 1 次、每日清扫 1 次;路面无明显浮尘沙粒。
1.1.3 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① 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含人行天桥)、人行道、路面、边沟、树池、绿化带等整洁干净,路面见本色;“墙到墙”之间应无垃圾、人畜粪便、砖头、石头、杂草、树叶、树枝和废弃物等;“墙到墙”之间所有构筑物和设施设备两米五以下范围内应无乱张贴和乱涂写等;路段上的砖头瓦块、垃圾堆、建筑垃圾、大件废弃物、滴洒漏污物等应及时组织清理。路沿石边、行道树及人行道树池杂草应及时清理;垃圾要倒入指定收集地点,不准随意倾倒,禁止焚烧。道路上的行道树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冲洗降尘。辖区清扫保洁范围内与小区物业和企事业单位等有交叉的地方,无主生活垃圾等,服务单位必须清扫保洁、收集清运,自行解决和处理。
3 机扫率(机扫率=实际机扫面积/可机扫面积)需大于 90%。
4 深度、一级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达到“八无”、“六净”。“八无”即:无小广告、无堆积物、无砖头瓦块、无果皮纸屑杂草、无塑料袋、无烟头积水、无积泥积尘、无人畜粪便呕吐物;“六净”即:人行道净、车行道净、路沿石净、下水篦净、树池净、绿带及周边净。落叶季节加强道路清扫,路面无明显落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