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符合当地规划和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在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后,拟建项目可以做到废气和恶臭类物质达标排放,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全部厂区回用;噪声达到厂界标准;固废最终都可以进行妥善处置,达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在采取防渗等综合处理措施后,对地下水影响较小。在各项环保措施得以落实的前提下,拟建项目的建设从环境角度讲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及写信的方式联系。
1、建设单位:
(1)单位名称: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联系人:战工
(3)联系电话:18354958002
(4)E-mail:990178851@qq.com
2、环评单位:
(1)单位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50号
(3)联系人:孙工
(4)联系电话:0531-85870051
(5)邮编:250013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服务范围及其运输路线、拟建场址附近地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具体意见。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四条。
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