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噪声影响
经预测,扩建工程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在36dB(A)~51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焚烧后的炉渣外售给创基废旧物质回收场综合利用;
飞灰进行稳定化处理后暂存于飞灰暂存间,待检验合格后送至南侧配套的飞灰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滤袋、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后与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一起回垃圾池入炉焚烧。固体废物均能做到合理处置。
三、建设项目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焚烧废气防治措施
焚烧烟气处理系统:SNCR脱氮+旋转喷雾半干法脱酸反应塔+干法喷射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SCR反应塔,并配套熟石灰储存及制浆系统、烟气再加热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采用旋转喷雾半干法脱酸反应塔+干法喷射脱酸。
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去除重金属。
通过工艺及燃烧条件控制,并在末端由活性炭喷射和袋式除尘器去除二噁英。
利用布袋除尘器捕集颗粒物。
采用SNCR+SCR脱硝技术控制氮氧化物,采用氨水为还原剂。
各项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2、废、污水防治措施
扩建工程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站、低浓度废水处理站,渗滤液等废水排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出水达标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终入老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和生产废水经低浓度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在厂内回用,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扩建工程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设隔声罩、消声器、厂房封闭等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焚烧后的炉渣外售给创基废旧物质回收场综合利用;飞灰进行稳定化处理后暂存于飞灰暂存间,待检验合格后送至南侧飞灰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滤袋、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后与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一起回垃圾池入炉焚烧。固体废物均能做到合理处置。
5、恶臭防治措施
扩建工程产生恶臭污染物的区域主要为焚烧厂主厂房的垃圾池、卸料大厅、渗滤液收集池和渗滤液处理站。
正常工况下,焚烧主厂房垃圾池等产生的恶臭气体引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恶臭污染物经活性炭除臭装置净化后达标排放。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两级植物液喷淋塔除臭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6、颗粒物
熟石灰、碳酸氢钠、活性炭、飞灰等均采用封闭的储仓储存,且在储仓仓顶均装设袋式除尘器处理装卸料过程产生的含尘气体,含尘气体全部排入主厂房,主厂房内微负压,含尘气体被抽入焚烧炉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外排,因此主厂房无工业粉尘直接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