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快权力下放,高标准创造“软环境”。固安新城的崛起,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周到的服务,精心化的管理水平,我县积极借鉴固安服务模式,加快权力下放。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设立行政审批部,设置政务服务中心“园区审批绿色通道”窗口,创新开展“容缺受理+预审”特色服务,逐步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制定区别化考核办法,加重园区基础配套、平台建设、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管理效能、人才发展等指标权重,加快打造机制最活、效率最高的园区发展体制。
二、固安PPP模式在我县应用的难点
1、PPP政策逐步完善,模式应用多有掣肘(限制)。固安产业新城PPP模式起步于2002年,正处于我国PPP模式探索阶段,主要的运作模式为BOT、BT等,国家管控力度较小,几乎没有政策性限制,模式应用范围广泛。经过不断摸索,我国PPP模式已经进入规范发展阶段,国家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从应用范围、合作内容、采购程序、回报机制、风险分担、预算支出等多方面给予限制,导致现阶段我县完全复制固安PPP模式困难重重。
2、政策变化,商业项目易违规。财政部92号文明确规定涉及商业、招商引资的项目不适宜采用PPP模式,而产业新城项目的核心是以城促产,以产兴城,合作内容多包涵商业开发、招商引资内容,在当今形式下,这种模式是违规禁止的,不要说健康发展,入库环节就难以通过,是不被承认和认可的。以南京溧水产业新城PPP项目为例,该项目作为固安模式在长江三角区的推广具有一定代表性。项目占地1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不低于8000亩,建设用地中研发、工业、物流、商办、集中商业、教育总用地比例不超过60%,其余用地用于住宅开发。合作内容均不符合目前PPP模式要求。
3、规范管理下的PPP模式,社会资本方融资更为困难。PPP规范管理是把双刃剑,2016及2017年上半年,PPP入库几乎没有太多约束,金融机构大多青睐PPP项目投资,固安新城PPP模式开始于2002年,其融资不受政策约束,融资较为顺利。而自2017年11月财政部92号文出台后,大量不规范PPP项目被清理出库,未纳入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支出责任。而此番大规模项目清理将许多已进入执行阶段的项目调整出库,着实让许多社会资本参与方不知所措,普遍加重了社会资本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恐慌情绪,部分银行已明确表示将停止PPP业务的开展。不单如此,因此前许多金融机构为谋求较高回报,通过“明股实债”的方式参与了许多PPP项目,而这类项目也成为了当前财政部和各金融监管单位重点查处的对象,所以金融机构与PPP项目的“暂时性隔离”恐怕还将加剧,社会资本的融资难问题在近期将不会有缓解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