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湘江流域存量垃圾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规定,为了更广泛地征求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特将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概况
湘江流域存量垃圾综合治理工程涉及湘江流域衡阳、永州、娄底、郴州4个地区共10个县(市),包括存量垃圾填埋场治理项目(11个)、生活垃圾收运系统项目(7个)、卫生填埋场提质改造项目(4个)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1个)共4类25个子项目。桂阳县包括桂阳县存量垃圾填埋场治理项目。
桂阳县存量垃圾填埋场位于桂阳县城西西北龙潭街道城北村,1982年开始使用,2012年不再接受垃圾。该场距离县城1.8km,距湘江支流舂陵江约18km。该填埋场主要分为生活垃圾填埋区及尾砂堆放区。采用原位封场治理技术进行治理,封场工程包括堆体整形、封场覆盖、雨污分流、渗沥液收集、填埋气体导排等内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治理措施
(1)施工期
生态:主要是施工带来对土地表层的扰动、地表植被的破坏,引起对土地利用的改变,由此引发的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项目封场后采用渐进修复、栽植人工植被的封场绿化措施,通过封场绿化工程有效增加周围绿化面积,减少雨季填埋区水土流失,改善周围景观,使填埋区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废水:施工机械清洗废水;在施工场地设沉淀池,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等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废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垃圾填埋臭气;加强对施工期运输道路的车辆管理,减少粉尘和机械废气的排放。
噪声: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的施工设备位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
固废: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碎石及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合理消纳,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暂存,生活垃圾直接进入填埋场处置。
(2)运营期
废水:垃圾渗滤液;设置渗滤液收集池,垃圾渗滤液经收集后由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后排放。
废气:垃圾填埋气和垃圾堆体散发的恶臭;填埋气体采用生物覆盖层氧化处理方案。在各导气石笼井上端设置生物覆盖层。覆盖层生物炭-土壤混合物作为覆盖层材料。覆盖层直接设置与封场防渗膜上,导气石笼井顶部分接布气管至覆盖层底部,通过覆盖层氧化甲烷气体后再排入大气中。
噪声:抽气机及渗沥液处理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2020全国厨余(餐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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