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划方案的主要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解决部分填埋场逐步封场后造成的设施处理能力缺口及环境污染问题。规划的实施可提升广州市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大大减轻生活垃圾对大气、土壤、地下水等方面的环境污染,改善城市面貌,有效提高广州市的环境卫生质量。
规划实施可能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主要表现为:①废气:焚烧炉烟气、垃圾处理过程产生的臭气等;②废水:垃圾渗滤液、冲洗排污水、实验室排污水、餐厨垃圾厌氧发酵后的沼液等;③固体废物: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的炉渣、飞灰、污水处理站污泥、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残渣等;④噪声主要是发电设备、通风设备以及冷却设备等产生的噪声。
从规划实施的污染物排放统计及预测来看,由于规划项目运营带来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量均较小,类比同类项目环境影响程度,对周边环境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内,较之于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正效益,对环境负面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
焚烧烟气:通过控制烟气温度、停留时间、燃烧空气的充分混合等措施从源头有效防治二噁英的产生,采用烟气脱硝、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等综合处理措施处理烟气,保证烟气处理达标排放。
恶臭气体:对产生恶臭的各工艺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包括负压收集恶臭气体焚烧分解、活性炭吸附、生物除臭、化学除臭、除臭剂喷洒等措施。
废水:渗滤液与其他废水集中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冲洗及冷却系统补水等环节,尽可能回用不外排或少外排;厂区内根据设备、设施布置特点实行分区防渗以降低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焚烧炉渣运至残渣填埋场填埋或资源化利用,飞灰采用螯合固化工艺对飞灰进行稳定化处理,固化后的灰块运往填埋场填埋;其他各类残渣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或残渣填埋场填埋;各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加药絮凝、压滤脱水后送至焚烧厂焚烧处置。
噪声:选用低噪、低振型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作;合理规划垃圾运输线路、收集站位置,最大程度的减少噪声污染。
环境在线监督:在线监管能力建设覆盖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环境风险防范:各项目必须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备案手续,应对可能发生的污染事故排放与泄露等环节风险事故。
采取以上污染防控措施后,各污染物能得到有效控制,均能满足或优于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及建议
本规划紧紧围绕新时期广州市发展战略定位,从建设国家重要的中心城市的目标出发,全面提高环境卫生作业水平和管理水平,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合理布局与适时建设,着力实现广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持续发展,促进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结构逐步优化,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正效应显著。从污染物排放统计、预测来看,规划实施后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总量不大,对环境影响较小。按照本评价所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通过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管,可将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