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推进市场化。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取得一定工作经验以后,鼓励以县(市)为单位,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形式,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专业化、规模化的收运处一体化企业。对于从事“低值量大”可回收物回收再利用的企业,可以按照当地生活垃圾无害处理费用的标准予以补贴。
(四)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要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采用多种方式,利用多种渠道推广普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知识,让广大农户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户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