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县(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和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源头分类,循环利用。提倡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就地处置,实现可循环利用。以户为单位,按照易腐烂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三)以点带面,分步推进。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选择一批环境秀美、环卫设施配套齐全、两委班子战斗力强的镇村开展试点,总结工作经验,以点带面、逐步铺开、全面推进。
四、主要任务
(一)垃圾分类要求。通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易腐烂垃圾进入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设施处理;可回收物的分类处置工作与城市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相衔接,应制定可回收物的回收目录;医废、危废等有害垃圾按照行业管理要求进行收集处理;其他生活垃圾按"农户分集、村组收集、乡镇中转、县市处理"的模式,运至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置。
(二)环卫设施建设。各试点县(市)可以根据地形地貌、村庄规模、交通区位等因素,按照统筹规划、就地处置、因地制宜的要求,科学确定易腐烂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设施的工艺和规模,可以一村一建或多村合建。每个行政村要至少要设置一处可回收物分类堆放处,每个自然村组要合理配置分类垃圾箱(桶)。各行政村要在进村出入口和聚集区周边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
(三)回收体系建设。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探索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四)保洁队伍建设。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工作方式,各地要按常住人口每千人3名的标准配齐保洁员,兼任可回收物分拣和易腐烂垃圾运输工作。可回收垃圾由农村保洁员从自然村(组)托运至行政村的可回收生活垃圾分类堆放处,易腐烂垃圾清运至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设施。可回收废旧物品收购款可作为农村保洁员的劳务费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是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载体。三个试点县(市)要成立由县领导任组长,城管环卫、新村办、发改、环保、商务等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县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协调解决当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问题,并对各乡镇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进行考核。各镇乡街道作为实施主体,要成立相应组织,落实工作经费,确定专人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
(二)强化监督考核。三个试点县(市)要将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工作纳入当地的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考核,通过采取定期、不定期暗访督查和考核考评等形式,推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常态化。要对各乡镇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采取适当的奖惩措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建立考核工作台账,考核结果与以奖代补资金拨付,与卫生保洁员和垃圾分拣员工资待遇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