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填埋区和污水处理站边界向外500米范围内没有居住、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符合环评及批复的要求。
(七)总量控制情况
根据项目生产废水流量验收监测结果计算,一年按365日计算,本项目生产废水实际排放量为101t/d,即年排放量为36865t,废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48mg/L和5.66mg/L,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77t/a,氨氮排放总量为0.21t/a,符合环评批复(化学需氧量7.20t/a、氨氮1.80t/a)的要求。
项目环评预测,垃圾渗滤液日平均产量约为179m³/d,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4.6m³/d,场区污水产生量共约为183.6m³/d,生产废水预测(产生量)排放量为67014t/a。据本次化学需氧量、氨氮监测结果计算得出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预测排放量分别为3.22t/a和0.38t/a,预测排放总量亦符合环评批复化学需氧量7.20t/a、氨氮1.80t/a)的要求。
五、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