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申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拟对遂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30日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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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遂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工程
2.建设地点:遂溪县城月镇境内207国道茶亭路段西侧
3.建设单位:遂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项目概况
遂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位于遂溪县城月镇境内207国道茶亭路段西侧,总占地面积约200亩,工程设计总库容200万m³,平均填埋处理规模350t/d,填埋场服务年限20年,项目总投资79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
遂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于2015年12月委托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遂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2月26日以湛环建[2016]24号文予以批复。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废水处理情况
项目填埋场东侧、南侧设置截洪沟,填埋区场底及边坡、污水处理站进行防渗处理,设置了一个21000m³渗滤液调节池和一个400m³事故应急池。
项目场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方式,原建设一座实际处理能力150t/d的污水处理站,后对原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新增“聚铁+DN+DC”工艺,通过对调节池出水进行预处理将COD氨氮等去除50%以上,缩短渗滤液在生化池停留时间,加大流速,达到增加入水量的目的,最终使日处理量达到200t/d,管理区的生活污水、填埋库区的渗滤液分别经输送管送至调节池,再经“聚铁+DN+DC+水质均衡系统+MBR(带两级生物脱氮)+纳滤+反渗透”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表2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较严格值后,排入后溪河,最后汇入城月河。
(二)废气处理情况
项目采取边填埋边覆盖的方式,渗滤液调节池采取膜覆盖方式,减少恶臭污染物扩散;填埋区、渗滤液调节池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导气石笼及导气管收集后集中场外排放;通过每天两次洒水处理填埋场区及生活区的粉尘。
(三)噪声处理情况
场区填埋机械作业所引起的噪声,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及场区周边的绿化措施降低其影响。
(四)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项目废渣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均送至填埋区填埋处。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制定《遂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于2017年9月26日在遂溪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440823-2017-006-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