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卫处汇总市环卫处考评结果、市城管局执法督察科停车管理考评结果,以及审核汇总各区环卫处上报的考评结果,形成当月考评结果,次月5日前上报市城管局审批。
市城管局审核批准市环卫处上报的月度考评结果。
第八条 年终总评
(一)年终总评周期
年终总评周期为自然年度。
(二)年终总评权重
项目 |
权重 |
各月考评平均分 |
30% |
各部门行政监督评分 |
15% |
项目公司内部管理评分 |
15% |
重大事项评分 |
40% |
合计 |
100% |
(三)年终总评计分
月度考评汇总采用百分制按权重计分。年终总评得分=各月考评平均分×0.3+各部门行政监督评分×0.15+项目公司内部管理评分×0.15+重大事项评分×0.4
(四)年终总评汇总
年终考评汇总由市环卫处负责,年终总评汇总于次年1月15日前报请市城管局审批。
市城管局审核批准年终总评结果。
第九条 考核结果应用
(一)月考评结果应用
当月考评得分达到95分及以上时,不扣减当月服务费。当月考评得分在95分(不含)以下时,扣减当月服务费。
90(含)—95分(不含),每分扣1万元;
80(含)—90分(不含),每分扣2万元;
70(含)—80分(不含),每分扣4万元;
70分及以下另扣除服务费50万元。
年内第一次得分低于70分(不含),给予警告;
年内第二次得分低于70分(不含),进行约谈;
年内第三次得分低于70分(不含),直接退场。
(二)年终考评结果应用
年终考评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时,不扣减当年服务费。年终考评得分在90分(不含)以下时,扣减当年服务费。
85(含)—90分(不含),每分扣5万元;
80(含)—85分(不含),每分扣7万元;
75(含)—80分(不含),每分扣9万元;
70(含)—75分(不含),每分扣10万元;
70分及以下另扣除服务费100万元。
连续两年年终考评得分低于70分(不含),退场终止合同。
第十条 本细则(暂行)自2017年3月1日起实行,待运行实施一段时间后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本暂行细则由市城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