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噶尔县(扎西岗乡、左左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噶尔县人民政府拟在噶尔县西北方向,沿G219沿线右侧,距离噶尔县城约8km处。填埋场总占地面积9.7781万m2,填埋库区占地面积7.6497万m2;库容为154.4824万m3,处理规模:110.1326t/d,服务范围是噶尔县狮泉河镇以及周边乡镇。在扎西岗乡、左左乡场镇的垃圾采用车厢式压缩垃圾箱收集,各设置2个5m3车厢式压缩垃圾箱,并通过车厢可卸式压缩垃圾箱车运送至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采用厌氧卫生填埋工艺,并配套建设相关公用设施及环保设施等。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阿里地区噶尔县(扎西岗乡、左左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噶尔县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噶尔县西北方向,沿G219沿线右侧,距离噶尔县城约5km处,2座垃圾收集点分别位于扎西岗乡、左左乡场镇;
建设规模: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占地面积97781m2,库容为154.4824万m3,日处理规模:110.1326t/d。
服务范围:噶尔县以及所辖所有行政乡镇;
填埋工艺:厌氧卫生填埋,采用“分区、分层、分单元”填埋作业方式;
服务年限:20a。
二、与相关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①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建设项目。
(2)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①与国家相关建设规划符合性分析
国务院国发[2007]15号“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第十二条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出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建设部建科[2007]159号“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一是指导县级以上城市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逐步配套实施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二是鼓励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三是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防止垃圾渗滤液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新建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要统筹考虑周边乡村的生活垃圾处理,实现垃圾无害化。
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规划。
②与地方相关建设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中要求“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到2015年,城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整治简易垃圾处理或堆放设施和场所,治理垃圾污染问题”。本项目为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工程,与该规划相符合。
根据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城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等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属于西藏自治区“十三五”重点项目建设规划中所列入项目之一。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该规划要求。
拟建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最终选址在噶尔县西北侧最近直线距离5km,拟建地块属于噶尔县总体规划范围以外。因此,本项目与城市总体规划不冲突。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当地相关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