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升处理设施能力
合理优化设施布局。杭州、宁波等市应统筹布局城区的多个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结合城市发展方向、环境功能区划、垃圾运输距离等因素,科学确定项目选址。其他设市城市与县城应妥善处理新建设施与已有设施的布局关系。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通过区域共建共享等方式建设焚烧处理设施。以国家正加快发展固体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为主要内容的静脉产业为契机,统筹谋划推进静脉产业基地建设,提高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率和综合利用水平。
合理选择技术路线。坚持资源化优先,因地制宜选择安全可靠、先进环保、省地节能、经济适用的处理技术,优化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有条件的设区市努力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对条件允许的地区,鼓励采用多种处理技术有效集成、合理配置的综合处理技术,鼓励垃圾焚烧厂与垃圾卫生填埋场配合使用,卫生填埋场进一步从原生垃圾填埋向残渣填埋、或应急处理发展。鼓励进行技术创新,对于采用新的垃圾处理方式并取得成功的项目,省有关部门将积极推广。对焚烧飞灰、垃圾渗滤液等应采取先进技术处理。
科学规划设施能力。“十三五”期间,推进在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1.07万吨/日,新建处理设施能力1.32万吨/日,实现建制镇以上垃圾处理设施或处理能力全覆盖,全省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以上。不同处理技术的能力建设如下:规划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实施类项目33个,完成在建项目13个。
表3规划全省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单位:吨/日
(四)加大存量设施治理力度
对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及服役期满的填埋场,以及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进行存量治理,使其达到标准规范要求。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现有垃圾焚烧设施的提标改造,通过焚烧炉技改、烟气处理系统技改等方式,提高处理处置能力和排放标准,满足环境标准和安全标准要求。加快改造原有垃圾填埋处理设施,对达到服务年限的垃圾填埋场进行规范封场。“十三五”预计卫生填埋场的封场能力约4040吨/日,封场库容约480万立方米。对于垃圾渗沥液处理不能达标的处理设施,加快设施改造,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对具有填埋气体收集利用价值的填埋场,开展填埋气体收集利用及再处理工作。对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的治理,应因地制宜对堆体整形、填埋气体收集与处理、封场覆盖、地表水控制、渗滤液收集处理和其他附属工程等制定明确的治理方案。
(五)加快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
各设区市要科学布局区域内处理设施,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全覆盖。加快实施《浙江省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行动计划》(浙政办发〔2015〕98号),统筹推进国家和省级试点城市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严格实施。选择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综合化等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路线,工艺选择须符合《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等要求。建立台帐登记制度,提高餐厨垃圾集中收集率和收运体系覆盖率。鼓励餐厨垃圾与其他有机可降解垃圾联合处理。到2020年底,全省餐厨垃圾收运体系进一步完善,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到5000吨/日,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3500吨/日,基本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