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深入调查研究,请专家考察论证,广泛听取政府、企业、市民,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法规。要通过出台相关法律条文,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细化分类收集运输工作,明确政府、企业及城乡居民在垃圾分类收集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确定垃圾分类标准、垃圾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禁止无分类标志物品的流通等,通过正面引导和法规约束规范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最后,要制定有利于废品回收行业良性发展的优惠政策,对业已存在的废品回收及利用市场加以积极引导和规范,既鼓励公民参与志愿收集、分选活动,又依靠市场机制推动垃圾分选、收集和处理。
总之,要创造条件,稳步推进对涉及环卫依法治理相关问题的统一立法。如对垃圾分类、垃圾清运和处理、一般工业废弃物及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理等进行立法。要明确执法范围、执法主体、执法对象、规范条款、投诉规定、违法处罚等要件。
笔者以为,环卫立法必须既积极又慎重,妥善处理好以下关系:
妥善处理好政府责任与公民义务的关系。正确划定政府、企业的责任,正确划定公民应尽的义务、应享受的公共权益,以调动政府、企业和公民的三方积极性。
妥善处理好法律规范与市场机制的关系。一方面要以法律法规规范环卫领域行为;一方面要保证市场机制在发挥资源配置、结构调整、产业优化等方面的作用。
妥善处理好城乡建设与生态环保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一方面要防止乱砍滥伐、乱倾乱倒,努力实现两手抓两手硬,“鱼与熊掌兼得”。
妥善处理好资源耗费与循环经济的关系。以法律的形式,规范资源耗费的科学方式,提倡勤俭节约、综合利用,鼓励资源再生利用,发展循环经济。
妥善处理好适度竞争与行业准入的关系。一方面要允许民营资本参与环卫产业发展;另一方面要设置门坎,实行严格的准入制,维护其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防止恶性竞争、低水平重复建设。
■公民普法 环卫执法 企业守法
环卫法规事关千家万户,涉及民生福祉。有了好的法律法规,还要加以广泛宣传、全面普及,做到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可将环卫法律法规普及宣传,纳入国家“六五”、“七五”普法教育之中,统筹实施系统性、渐进性、普遍性的学习、宣传和教育。
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站、手机等媒体和平台,将普通市民应知应会、应遵应守的法律条文提炼出来,将其标语化、口号化,广泛张贴、深入宣传,使人们过目不忘、牢记在心、便于传播。要采用小品、方言、话剧、歌舞、动漫、壁画、展厅等形式,将依法治理的理念变成丰富多彩的艺术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象进行宣传。
2014年国庆节期间,重庆电视台开展了“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系列互动节目,很受市民特别是青少年喜爱,增强了市民的法治环卫意识。
当前,在环卫执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餐厨垃圾执法时断时续、时紧时松,未能让惩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形成常态;不少单位和市民对收取卫生清洁费不够理解和支持,有的户主以种种理由拒交费用;一般工业废弃物及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理等,不容易得到企业和市民的支持;废旧资源收集难,专业处理厂的原料来源常面临“吃不饱”的状态。
要解决上述这些问题,就要建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法治机制,建立健全由当地市政部门牵头,食药、卫生、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组建的联合执法队伍,并且对特定的区域实行动态化、定期化的巡逻执法。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市场才能有序运行;也只有在法治的有效保障下,企业才能安全、高效地发展。因此,将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及处理对内对外的各种关系完全纳入法制轨道,是企业安全、有序发展的可靠保证。企业履行好自己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义务,不仅促进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企业来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有良知、有爱心、有道德、有自律,履责尽职尽义务,既要做到节能减排,又要节而有效、排而有序。即有毒性污染废物要经严格自净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至指定管网;一般工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要统一运送到专业处理工厂,进行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要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作者单位:重庆市环卫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