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二五”规划目标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重点解决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未覆盖区域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及配套垃圾处理设施的问题,保证到2015年海口市和三亚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其他市县达到90%。
(2)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对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相配套的收运设施、设备等进行规划,并提出相应的运行管理机制,保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城镇生活垃圾统一收运率达到90%,建立密闭化、压缩式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3)简易填埋场治理
统计了解全省简易填埋场情况,保证“十二五”期间原有简易填埋场得到无害化封场或清理治理。
(4)餐厨垃圾处理
在省内经济较发达城市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保证海口、三亚、琼海等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
(5)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对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化提出规划建议,指导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减量化工作。
(6)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统计,重点推进对焚烧厂主要设施运营状况、卫生填埋场填埋作业等实施实时监控,加强对焚烧设施烟气排放及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和填埋气体排放的监测。到2015年,建立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
2、“十二五”规划任务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十二五”期间,海南省规划建设13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756吨/日(海口市、文昌市、琼海市新建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作为配套使用,填埋场处理能力合计400吨/天不计入,渗滤液处理能力900吨/天不计入),13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分别为海口市配套生活垃圾填埋场、海口市垃圾焚烧厂二期项目、海口市餐厨垃圾处理厂、三亚市垃圾焚烧厂、三亚市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文昌市配套生活垃圾填埋场、琼海市垃圾卫生填埋场、琼海市餐厨垃圾处理厂、乐东沿海地区填埋场,海口、三亚、文昌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项目。
(2)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五指山市、东方市、定安县、澄迈县、屯昌县、临高县、昌江县、乐东县、陵水县、白沙县、保亭县、琼中县、三沙市等19个市县建设与无害化处理设施相配套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形成垃圾收集转运能力6065吨/日。
(3)简易填埋场治理
对三亚市、儋州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五指山市、屯昌县、昌江县、陵水县、白沙县、保亭县、琼中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等13个市县简易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清理整治,防止二次污染。
(4)餐厨垃圾处理
分别在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形成餐厨垃圾处理能力250吨/日。
(5)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海口市、三亚市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
(6)监管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已有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市政公用设施监管系统和环境监管系统,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排放监管体系。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应安装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和超标报警装置,以生活垃圾焚烧厂为重点,加快推进运营过程实时监控。至“十二五”末期,全省须建立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确保实时监控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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