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1.1 规划背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统筹推进“十三五”规划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拟组织编制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2015年8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大纲〉、〈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大纲〉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2073号)。该通知指出:为全面了解各地建设现状及需求,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各省(市)级发展改革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本地“十三五”规划草案。
1.2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要求,结合全国环卫行业发展的最新趋势和动态,在调研分析基础上,科学预测各市(县)、经济开发区生活垃圾产生量及收运、处理设施设备需求水平,提出海南省“十三五”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任务和实施计划。
1.3 规划原则
(1)科学布局,城乡统筹
根据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实际需求,科学布局,城乡统筹,兼顾城镇和农村的环境卫生发展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和建设海南省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
(2)远近结合,以近为主
“十三五”前半段以规划项目建设为主,后半段以监督、检查、落实为主。
(3)可操作性
结合海南省各市(县)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和地理位置等条件,强调规划的可操作性,合理确定各类垃圾收运处理项目的建设规模和选址条件。
(4)加强监管,建管并重
加强对全省各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的监管能力建设,实现信息化监管,由以前重建轻管,改为建管并重,以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充分发挥其作用。
1.4 规划范围与年限
按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岛的要求,守住生态底线,推进“多规合一”,本规划的覆盖范围为全省各市(县)、洋浦开发区及其辖区范围内所有行政村。
规划基准年为2014、2015年,规划期限为“十三五”期间,即2016~2020年。
1.5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
(3)《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17-2009);
(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09);
(4)《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10);
(5)《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
(6)《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2012);
(7)《生活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其排放》(2011);
(8)《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
(9)《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
(10)《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规划纲要》;
(11)《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84号)。
1.6 规划目标
(1)生活垃圾清运量达到9398吨/天,无害化处理量8563吨/天;新增无害化处理设施16座,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达到10940吨/天,填埋处理能力达到1115吨/天,焚烧处理能力达到9225吨/天;城镇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
(2)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
(3)垃圾资源化率达到60%;
(4)新增转运设施61座,新增一次转运能力3660吨/天,收转运能力达到11675吨/天;
(5)存量垃圾场封场58座。
(6)海口、三亚餐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
(7)将海口、三亚建成餐厨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和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其他有条件的市县、农村及海岛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8)设置焚烧厂在线监管设施7座,覆盖率达100%;设置填埋场在线监管设施15座,覆盖率达80%。
2 现状及“十二五”规划情况
2.1 基本情况
1、行政区划和人口
海南省辖4个地级市(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5个县级市(五指山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东方市),4个县(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6个民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1个经济开发区(洋浦经济开发区);基层设置182个镇,21个乡,18个街道办事处,2658个行政村。
根据《海南省“十二五”生活垃圾处理规划方案》,预测2015年海南省城市人口约473.53万人(含旅游人口)。根据海南省统计局2015年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末,海南省常住人口约903.44万人,城镇化率53.76%,城镇人口约485.71万人。
2、规划范围内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范围和清运量
2014年,全省203个乡镇已有170个实现了垃圾清扫保洁体系的大部分村庄覆盖,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已覆盖556个建制村。三沙市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进行压缩,通过运输船外运至文昌进行无害化处理。
以2014年为例,全省生活垃圾理论产生量288.7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195.49万吨,其中城镇无害化处理垃圾量约163.88万吨,农村无害化处理垃圾31.61万吨,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约为90%,农村无害化处理率约为42%。
3、餐厨垃圾产生及清运量
全省对餐厨垃圾产生量清运量没有明确的统计,仅有三亚市的餐厨垃圾统一收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地区餐厨垃圾部分由企业收运用以喂养生猪,部分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三亚市餐厨垃圾清运量目前平均约20吨/天。
2.2 现状及“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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