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场指导二次分拣
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的社区,居民们能够做到分类投放与督导员的作用密不可分。督导员每天坚持“站桶”,集检查、督促、教育和指导于一身,使垃圾分类的准确率不断提高。除了督导员“站桶”,环卫工人的二次分拣至关重要。通过调查走访,很多社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奖励活动,有奖励环卫工人的也有奖励居民的,如分出1桶240升的厨余垃圾给予环卫工人10-15元的奖励,起到了明显的激励和示范作用。在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收集投放的同时,各街道普遍加强了保洁管理,及时做好投放站点的垃圾清运和卫生,提升保洁服务质量。居民们是社区环境改善最直接的受益者。通过事实教育,无形中提升了大家的认同感和幸福感。全民齐参与,努力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成为居民们的共识,也由此推动了垃圾分类工作。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处理费收取呈下降趋势
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后,大多数社区的垃圾处理费收取出现了下降趋势,普遍下降了15%-20%。通过调查走访,主要问题是居民群众不理解,认为既然取消了上门收取垃圾,各家到指定地点投放,为什么还要收取垃圾处理费?从中反映出居民们对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认识和理解上尚有偏差。还有的社区因为垃圾处理费收取困难,造成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时续时断,主要原因是担心推行定时定点后,收取垃圾处理费更加困难。
2.居民参与有待提高
垃圾分类、投放涉及千家万户,每个人的生活习惯不同,原有的投放习惯一时难以改变,导致居民们的参与率不高。
定时定点要求上午和晚上两个时段进行投放,居委会把垃圾桶放置在投放点内,到时间后再把垃圾桶撤走。但是有些社区到时间后没有及时把垃圾桶撤走,定时投放点变成了误时投放点;有的社区囿于人手不够,监管不到位,造成居民们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放,影响了环境卫生。再有,物业公司的支持配合也很重要。调查发现,有的物业公司对定时定点投放工作不太支持,主要原因一是虽然收取的物业费包括了保洁费和垃圾处理费,但是物业公司毕竟还有人力和物力投入,导致物业公司的积极性不高;二是有些物业公司的“管理办法”有“上门收垃圾收取一定费用”的规定,并声称“有法律依据”,反之认为“定时定点投放缺乏法律依据”。
从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取得的成效来看,基本上以人力投入和奖励为主,虽然各楼层配桶的经费减少了,但是二次分拣和督导员的费用增加了。以单个街道为例,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以来,平均每个月大约投入5万元。广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工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落实垃圾分类相关规定措施的指导意见》规定了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工作流程,但在落实上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有的督导员不够尽责,守点、站桶出现空岗,造成前期垃圾分类和二次精细分类率低。此外,通过调查各区的推进情况,发现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不够均衡,一是老旧小区的推进情况要明显好于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二是低层住户上下楼方便,更容易接受定时定点;三是相比普通小区,机关大院推进难度较大。机关大院的住户收入相对较高,对积分和奖励不在乎。以某公务员集中居住的小区为例,在3476份征询意见表中,表示自愿参与定时定点的仅有670户,表示不参与的有1151户,干脆弃权的有1655户。
建议与对策
1坚定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不动摇
2012年,广州市打响生活垃圾分类战役后,先后尝试推进了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按袋计量等多种模式。从目前推进的情况来看,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比较符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不需要增加过多的财政投入,而且这种模式也是国内大多数城市普遍选择的模式。有鉴于此,广州市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在其基本原则和大方向确定后,核心就是不断创新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形式和内容。
2深入持久开展宣传活动
倡导和推行垃圾分类既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也是市民的责任和义务,要让公众接受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并能自觉践行,必须坚持开展宣传推广工作。垃圾分类的源头在社区,在每一个家庭,只有抓住了源头才能实现垃圾减量。这就需要管理部门与基层互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活动。当然,习惯的养成和改变需要一个过程,但是只要坚持不懈,就会引导市民养成与定时定点分类投放要求相适应的“绿色文明”生活习惯。
3调整处理费收取标准
广州市居民生活垃圾费的收取标准是1994年制定的,20多年来一直没有调整。垃圾处理费是各区环卫站运作的主要经费来源,目前主要靠环卫工人上门收取,显然不适应市容环卫保洁和垃圾分类工作的需要。为此,建议尽快出台《广州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适当提高垃圾费收取标准,创新收取模式(比如,可以借鉴中山、海口、三亚等城市垃圾收费的经验,尝试将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提高收缴率和覆盖率,确保垃圾处理费能够足额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