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要强调结果更要强调过程。合乎标准的结果,始终是我们监管的目的所在,但一味盲目地追求结果不注重过程的监控,也是错误的。忽略过程不计,运营商可以采取各种办法使我们看到好的结果,但实际上,我们往往容易被运营商所提供的结果所欺骗。完全规范的过程,不一定形成一个合乎规范的结果,这是由于事物的多面性和不可预知性决定的,只要运营具备这样的状态基本上就可以合格通过了。监管的过程,必须对运营的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市场化运营不至于跑偏,始终稳稳地在我们规定的轨道上运行。
最后,评价体系的监管作用是以评价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保障的。首先要有相对固定的严格的流程,包括现场人员的认定,各种处理检测数据的支持,以及评价团队的综合裁定,包括评价组织的规模和评价会议的周期性等。其次,评价团队的组织,要具有一定灵活性和权威性。要建立一个评价成员库,根据评价的规模要求,随机抽调人员参加,重要的是,所有库中成员必须具有良好的信任记录和专业素质,所有成员必须有资格、有能力对所评价的结果承担责任。
三、对监管者的监管
对于监管制度的设计总是基于一个重要的假设,即监管者完全从公众的利益出发的,没有私心,尽职尽责,这其实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是制度的缺陷。
实际上,监管者也是理性的经济人,也有自己的私利,也会最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们可以利用手中的监督权利,对监管者故意拖延,找茬,或者干脆放弃监管,和被监管者融于一体,进行权利寻租,从而获取正常收入外的报酬,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当然,这些利益的换取,是以牺牲秩序和公众的利益为代价的,因此对监管者进行监管也就是监管制度设计必须考虑的因素了。
对监管者实施监管,首先要强调流程的设计和执行上,明确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方法,做固定的事情,过程必须公开透明,有案可查,完全置于大家的监督之下。
其次,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明确组织的分工。监管是组织行为,存在着成员的分工和配合,成员要有明确的权利和职责。但权利和职责的分配必须遵循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一般来说,组成监管的成员包括分管领导、监管科长和各监管成员。
在监管实践中,我们通常会遇到“高层有权无责,中层有责无权,底层无责无权”的状况。高层的位置决定了高层对监管现场的情况不是非常了解,而中层是监管现场的领导者,是现场的主要责任人,实际承担了所有的责任和义务,但却掌握着和其责任完全不成比例的很小的权利,这点权利根本无法满足其履行职责的需要,同时还得不到底层的支持,因为他们无权同时也无责。这种状况最终必然导致监管的失效,流于形式,因此如何对成员进行分工并确保权责的协调,成为监管组织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条件。
此外,还要考虑利益的设计。为避免监管权力的寻租,严厉的惩罚措施是必要的,必须从纪律、晋升、福利等各个方面对监管的履责进行设计,对监管者进行威慑,提高权利寻租的成本和风险,让其不敢轻易“伸手”;其次,还要进行奖励的设计,认真履责者要进行客观的奖励,包括年终评优,经济奖励以及优先晋升等等,让其认真履责所带来的利益也是非常丰厚的,从而不愿“伸手”。
四、结论
城市生活废弃物处理设施市场化运营的有效监管,必须以全面的信息掌握和分析,完备的评价体系以及对监管本身的督查制度设计执行为条件,否则,监管最终只会成为摆设,流于形式。(作者:合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有机物处理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