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行政审批
新建工地收到告知书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按要求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运输合同、消纳场用地证明等材料,填写工程渣土处置(运输)核准申请表,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材料齐全后送审;拆迁工地收到告知书后,拆迁企业、运输企业按要求提供拆迁合同、运输合同、消纳场用地证明等材料,填写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核准申请表,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材料齐全后送审。
3.事中监管
渣土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网格化管理,按区域分工责任到人,对工地地面硬质化、围挡及冲洗设施、视频监控、保洁人员等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并对施工、运输情况跟踪督查,并督促运输方遵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及倾倒地点进行运输、倾倒,出现无手续运输、未密闭运输、车轮带泥上路等违章行为的,及时查处、整改到位。
三、建筑垃圾规范管理的整改建议
1.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规范管理,合法经营,个体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有关标准、挂靠在有资质的运输企业,同时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无证、无资质的零星运输车辆退出主城区。
2.严格加强各类工地标准化管理,严格监督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严格管控建筑垃圾处置末端,从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消纳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走上常态长效、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3.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紧密协作,信息互通,齐抓共管,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力争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有效遏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沿路抛洒、带泥上路等现象,共同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