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沂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统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强化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监督考核,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市)处理”的垃圾治理体系,不断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逐步建立。目前,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率达到92%以上,年底可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镇村全覆盖。
一、坚持政策引导,健全农村环卫管理制度体系
2012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实行市区环卫保洁一体化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从理顺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体制、加快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健全农村保洁队伍、深化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推行环卫保洁物业化、市场化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构建了系统完善的制度体系。各县(区)和乡镇(街道)环卫主管部门全面实行主要领导责任制,明确了工作职责,建立了县区统管、乡镇组织、村居实施的环卫管理运行机制。
二、突出“三位一体”,夯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础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不断加大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基本实现了“一县一场、一镇一站、村村设点”。除郯城县和沂南县实行异地处置外,每个县建设一座规范化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市区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焚烧发电厂和生化处理场,形成了填埋、焚烧、生化“三位一体”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每个乡镇建设一座生活垃圾收集站,每个村按照15到20户配备1个生活垃圾桶或每千人配备1个垃圾方箱的标准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点。目前,全市共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0座,生活垃圾设计处理能力达到5600吨/日。今年,我市又启动了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厂二期工程、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和沂水桑德焚烧发电厂工程,超前谋划、论证县域垃圾焚烧处理,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临沂市域垃圾焚烧化。
三、实行“三级投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一是市级财政以奖代补。将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列入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北城新区垃圾中转站工程等8个项目总投资超过5亿元。将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列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抓好的四件实事,市财政投资3000万元,为乡镇购置专业垃圾转运车辆76辆,实现了从乡镇收集站到垃圾处理场的转运车辆全覆盖。对按照标准配齐垃圾桶、垃圾方箱等收集设施并一次性通过验收的村居,市财政按照设施总价值的1/2进行奖补;第二次通过验收的,按照设施总价值的1/3进行奖补。
二是县区财政重点投入。推动县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常态化投入机制。每个县区财政列出专项资金,重点加强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站、村居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以落实《重点贫困乡镇、贫困村生活垃圾一体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4年)》为契机,加大农村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投入力度,每个村配备2辆人力三轮车,每5个村配备1辆三轮垃圾运输车,鼓励有条件的村镇优先选用压缩车或密闭收集车,降低劳动强度和收运成本。
三是乡镇村居多元投入。在经济条件较差的县区,充分发挥各乡镇、村居的作用,按照县、乡、村6︰3︰1的比例承担城乡环卫一体化投入。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在建成生活垃圾收集站和收集点的乡镇、村居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四、落实“四个加强”,推动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将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典型引领工程、农村环境千村整治提升工程和美丽村镇连片工程的基础项目和必查内容,作为生态临沂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乡村文明行动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点定位,强力推进。各县区都成立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监督考核。市委、市政府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列入县区科学发展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在全市通报。从今年起,我市每年开展两次城乡环卫一体化群众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市委农工办、市文明办、市城管局等部门和新闻媒体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各乡镇、村居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暗访检查,并在电视、报纸等媒体开设专栏,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到位、问题突出的进行曝光,对措施有力、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