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金扶持,规范使用。出台了《济南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资金管理指导意见》,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县(市)区的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投资进行补助。垃圾转运站、收集车、收集桶的投入资金原则上由市财政承担50%,但为确保市级财政投入的公平性,采用了资金封项的政策,转运站最高补助100万元/座,垃圾收集车最高补助15万元/辆,垃圾桶最高难150元/个。其它经费以县区财政为主,乡镇财政为辅。确保市级补助资金规范使用。
(四)建章立制,监督考核。市城乡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城乡清洁行动周月报及信息专报制度》、《济南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济南市城市管理局2011年科学发展观考核计分办法和考核任务分解落实》、《济南市城乡环卫一体化2013年规范化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等考核评比制度。市委组织部把城乡环卫一体化纳入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市委农办把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七大工程”,并加强目标考核,进一步促进了工作开展。
(五)部门协作,共同推进。整合市委农办、市南部绿色发展指挥部、市农业局、市建设委、市城管局等部门涉农的政策和资金,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村庄的扶持力度,发挥政策和资金的优势,进一步打造精品工程,如对商河县玉皇庙镇、历城柳埠镇等重点乡镇各部门建立共同支持政策,全面提升以上乡镇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目前,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管理不规范、覆盖不全面、村民不配合等问题。有近1/3乡镇出现运行经费困难现象,甚至难以维继,南部山区还有部分积存垃圾尚未清出,困扰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整体推进。济南市城管局下一步将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在全市开展“美丽乡村清洁提升行动”,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纵深发展。
(一)加强基层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各级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中的责任,调动乡镇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村级管理员建设,实现村级保洁员乡镇统一管理。
(二)大力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治理“三大堆”,开展农村绿化、硬化、亮化、美化工程,
(三)全面提升作业规范和标准。开展农村道路保洁。提高环卫设施配置标准和档次。提高作业标准。
(四)建立运行经费三级财政保障机制。运行以乡镇财政为主,县财政进行补贴,市财政给予重点支持。
(五)加大社会动员。每户发一个“宣传册”,每村建设一个文化墙,全市制作一个宣传片。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济南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广大农村居民的期望相比,与建设美丽乡村的标准相比,与先进兄弟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充分学习先进城市作法,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大力度,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为实现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做出新贡献。也希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指导,争取省级奖励扶持资金和政策,全面推进全省城乡环境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