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地处山东省西南部,区域面积12400平方公里,辖八县一区和一个开发区,乡镇166个,村庄3947个,总人口957万人。是中国久负盛名的戏曲之乡、武术之乡、民间艺术之乡、书画之乡和中国牡丹之都。菏泽市城市管理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的要求,通过完善体制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标准、健全配套设施等手段,逐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一、城乡环卫一体化进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较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逐步推进。截至目前,我市现有城市道路保洁面积9200万m2,村镇道路保洁面积2600万m2;环卫工作从业人员9794人,村镇环卫从业人员2153人;环卫机械设备456台套,村镇环卫机械设备96台套;垃圾中转站607座,乡镇垃圾中转站55座;生活垃圾处理场(厂)11座;日收集、清运生活垃圾2600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5%。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的乡镇59个,村庄995个,覆盖率分别为35.54%、25.21%;分类果皮箱、垃圾筒18680个,村镇5376个;2008年以来,市、县、乡镇三级财政用于村镇环卫作业经费、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累计投入达到14648万元,年均投入达到2441万元。
二、制定的政策措施
2010年3月,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菏城管字〔2010〕35号),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加快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环卫设施数量,丰富环卫设施类型,提高环卫设施标准,选择合适地点建设垃圾中转站,并配备垃圾压缩车和运输车,各街镇、村居按要求设置垃圾桶,满足居民生活垃圾收集需要;实行生活垃圾有偿托管代运,各县区将所辖乡镇、村庄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全部委托所在辖县区环卫管理部门或乡镇专门工作机构(环卫所)管理;加强乡镇环卫机构建设和人员管理,各县区环卫部门或街道以街镇城管所为依托,聘用管理人员实行划片管理,工资标准参照各县区环卫工人工资标准执行。
2012年5月,菏泽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菏政发〔2012〕15号),大力推进我市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稳步推进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置”的模式;推行垃圾袋装化,居民户按时集中投放,由村负责统一收集至指定的中转站,乡镇环卫所负责运至垃圾处理场,县区进行无害化处理,也可实行村镇委托县区环卫部门管理的方式,立足实际,因地制宜,逐步扩大“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范围,实行垃圾收集和运输密闭化。
三、保障措施和推进机制
一是分级负责逐层落实,由各县区政府全面负责,街镇村居层层落实责任,分级负责本级环境卫生工作,深入开展生态文明乡村建设行动和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清除村镇积存垃圾,确保村容村貌整洁有序。二是制定农村环卫作业标准和垃圾收集管理、卫生检查评比等有关制度,完善村规民约,逐步形成村民自我管理机制,实现市、县区、乡镇、村庄环卫一体化管理模式。三是各县区和乡镇负责垃圾转运站、垃圾桶等设施的购置,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为部分乡镇配备垃圾清运车,转运站及车辆等设施,日常运行及维修费用由各县区和乡镇承担,各村按户数上交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于垃圾收集和清运。四是市级部门加大对各县区考核力度,市城市管理局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落实有关考核任务,重点考核各县垃圾处理场运行情况、保洁作业管理情况和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每次考核完成,都及时将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考核办。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菏泽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发展水平低,环卫基础设施投入不足,造成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展相对较慢,村镇覆盖率较低。二是部分县区管理体制不顺。目前,我市只有四个县的环卫管理机构隶属于县城市管理局,其他各县区环卫管理机构均隶属于建设局(住建局),市县两级分属不同职能部门,造成交叉管理,多头管理等问题。
五、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纳入省政府科学发展观考核指标,重点考核城乡环卫一体化乡镇、村庄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二是建议省住建厅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提高省级资金对地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补贴数额。
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公益性事业,只有进一步加大投入,不断深化环卫体制改革,逐步扩展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范围,才能实现城乡环境卫生质量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