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正确传播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相关知识,全面客观报道相关信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处理、人人有责”的观念,形成有利于促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十二五”山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规划
2.“十二五”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规划
3.“十二五”山东省生活垃圾存量治理规划
4.“十二五”山东省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