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缺乏明确的法律政策支撑
我市尚无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专项法律法规,对于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监管等各方面的权利义务缺少明确界定,现行部分法规条款内容模糊,约束力差。同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还需政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明确各相关政府部门以及有关企业的责任、政府资金投入的计划和安排、政府对社会参与的引导等等。
(4)缺乏专门的组织协调机构
目前我市缺乏专门的协调机构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导致工作开展中常常遇到责任分工不清、工作互相推诿等现象。根据国内外先进经验的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需要成立一个强有力的组织协调机构专门负责工作的开展。比如在市政府层面成立项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在牵头部门设置专门处室等,使各有关部门都参与其中,形成通力合作的良好氛围。
(5)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和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作为一项全新和长期的工作,缺少成熟高效的管理制度、监督机制、评价体系和奖惩激励措施等,容易出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第二章 规划思路和目标
一、规划思路
中期规划年限为2010-2020年,规划实施范围包括成都市城区和农村地区。
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结合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的建设,坚持“全域成都”和“城乡统筹”的理念,建立和完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体系,通过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通力协作、广泛参与,有序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进程,实现我市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规划原则
(一)坚持大类分流,小类粗分原则;
(二)坚持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原则;
(三)坚持前端分类,设施配套原则;
(四)坚持宣传引导,公众参与原则;
(五)坚持完善制度,注重长效原则。
三、规划目标
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全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政策、法规等。到2020年末初步建立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实现分类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对接。
第一阶段(2011-2015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设施设备配置到位,中心城区和二圈层城区开展分类投放的物业化服务小区达到100%,其中分类垃圾桶按分类要求并足额配置的小区超过50%,初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运输。
第二阶段(2016-2020年):中心城区和二圈层城镇开展分类投放的物业化服务小区中分类垃圾桶按分类要求并足额配置的小区达到80%,三圈层城镇开展分类投放的物业化服务小区和农村集中居住新型社区达到100%。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性,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中心城区和二圈层区县环卫部门回收的符合后续处理要求的厨余垃圾占环卫部门厨余垃圾总收集量的15%,其他地区占10%。
第三章 主要工作内容和重点项目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政策
1.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立法工作,做到依法管理
加快《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的立法工作,使垃圾收集、中转、运输、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理处置等各个环节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2.推进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促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
探索改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渠道,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费用随袋征收试点,鼓励居民购买专用垃圾袋,促使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积极参与资源回收工作。研究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和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促进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目标。
3、出台再生利用优惠政策,促进产业发展
适时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激励政策,在税收、补贴等政策方面对收运企业和再生利用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壮大。
4、积极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提高资源化水平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向市场,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拣回收作业的市场化运作。生活垃圾源头粗分类后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实行分类收运,通过二次分拣提高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
1.生产环节的垃圾源头减量
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技术,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和材料,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减少垃圾排放。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鼓励制造商回收处理报废产品,逐步建立产品制造、运输、销售、回收再利用一体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