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介绍了江苏省电子废物的产生情况,及处置单位名录发布,家电以旧换新等管理情况,并对国外管理经验进行了介绍。最后根据电子废物的特点,对江苏省电子废物的管理及处理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电子废物;处理现状;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X705;X76文献标识码:A
1概述
随着中国电子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电子产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大量囤积的电子废物也带来诸多的环境问题:一方面严重地污染土壤、河流、地下水、大气,危及人体健康;另一方面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需大量开采而用于电子产品生产的矿产资源,导致地质灾害不断发生、矿山环境破坏和矿产资源日益短缺,进而引发资源枯竭型城市等一系列的问题。因此,电子废物的环境管理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2江苏电子废物污染防治及管理情况
中国高度重视各类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工作。2009年2月25日,国务院第551号令,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范了各类电子废物回收处理企业的行为,为各地电器电子产品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提供了政策依据。由于该条例的实施还需要若干配套政策,因此定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的过渡时期,电子废物的管理,执行原国家环保总局《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及环境保护部《关于贯彻落实<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也出台了《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对从事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采取名录管理制度。
在江苏,电子废物被纳入环境监察的日常管理,要求产生电子废弃物的单位,建立健全电子废弃物的种类、数量以及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贮存、拆解、利用、处置情况的台账记录。电子废弃物产生者必须将电子废弃物提供或者委托给列入名录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拆解、利用或者处置,禁止除电器维修行业拆解利用以外的任何个人和未列入名录的单位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对使用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拆解、利用和处置电子废物,或露天焚烧电子废物,或直接填埋的方式处置电子废物等对环境产生污染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
江苏省各级环保部门,认真执行《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宣传贯彻工作,组织有关监督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办法》,重点针对电子废物产生单位和拆解、利用、处置单位,进行相关法规的宣传,推动企业知法守法。
2.1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发布情况
自2008年2月,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以来,江苏省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制度,以名录管理为手段,不断加大对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环境的管理力度,并促进有关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污染防治能力。
据统计,至2009年12月底,江苏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的单位共有15家,并在所在市环保网站进行了公示。江苏电子废物处理企业目前具备年处理电子废物(包括废旧家电)14029t、4061000台的能力(见表1)。
表1截至2009年底江苏省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名录情况汇总
2.2家电以旧换新环境管理情况
中国绝大多数地区尚未建立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为积累经验在全国推广,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选择包括江苏在内的9省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试点时间从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补贴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家电产品。
试点省市自主选择几家指定的拆解处理企业,回收的旧家电一律交由定点企业处置。
江苏省环保厅会同省财政厅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选定了位于南京、苏州和扬州3市的5家企业,作为家电“以旧换新”中的旧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分别为南京环务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凯燕电子有限公司、苏州同和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苏州伟翔电子废弃物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
以上企业具备处理废旧家电3400台/d的能力(见表2、表3)。
表2江苏省拆解试点企业基本信息
表3江苏省拆解试点企业接受废旧家电及拆解情况(2009.9.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