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技术先进性指标要求应包括:
——采用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鼓励清单内的同类技术;
——废弃产品处理率达到 70%。
6.3.2环境友好性指标要求应包括:
——将收集的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产品或其它需要特殊经营资质要求的废弃产品交给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及处置;
——对废弃产品处理中产生的本企业不能处理的固体废物, 交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利用或处置。
6.3.3健康安全指标要求应包括:
——采取合理的生产布局,将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
——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
——采取职业健康监护。
6.3.4管理指标要求应包括:
——建立用能、用水计量体系。
6.4满足 6.2、6.3和此部分要求的为一级企业
6.4.1技术先进性指标要求应包括:
——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设施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制造水平;
——废弃产品处理率达到 80%。
6.4.2环境友好性指标要求应包括:
——废气、废液处理后产生的粉尘、残渣及污泥,按附录 A 相关标准进行鉴别,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未发生多次群众投诉。
6.4.3健康安全指标要求应包括:
——设备、工具、用具及实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4.4管理指标要求应包括: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实行清洁生产;
——建立 EHS 应急预案。
7环境绩效评价申请报告要求
申请环境绩效评价的回收处理企业应按照如下要求编写并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a)生产企业/组织的描述。
b)报告覆盖的时间段。
c)工艺和技术设备、设施情况。
d)降低环境负荷的措施。
e)职业健康监护的措施。
f)环境管理状况。
g)环保目标。
h)与社会及利益相关方的关系。
i)评价要求自查情况及结果。
j)支撑性的环境信息(如采用的清洁生产工艺、综合利用鼓励技术、企业获得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开展的清洁生产审核、能源审计等企业环境管理等附加环境信息进行描述)。
k) 其他辅助材料。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污染物排放相关标准
1)GB 5085.1~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2)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4)GB 13015 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5)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6)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参考文献
[1] GB/T 23685-2009废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通用技术要求
[2] HJ/T 181-2005 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3] HJ 527—2010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4] HJ 617-2011 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