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查农户中发现82.2%的家庭有每天集中在早晨7:30~9:00打扫的习惯。11.6%的户主表示集中在傍晚5:00~6:00打扫,6.2%的户主表示不太固定,脏了就打扫。有53.4%的家庭会在打扫后随即倾倒垃圾,56.6%的家庭表示一般先把垃圾集中堆放,等数量够多时统一倒掉。倾倒地点的选择都无一例外选择离住处最近的垃圾堆放点堆放,先是离家最近的沟边或水潭边,后来由于这些地方被堆满(或附近村民反对),只好倒到离家远点的垃圾堆放置垃圾。由于岛上土地资源有限,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海岛居住建筑和交通工矿用地占据不少海岛土地,使海岛人地关系更加紧张。值得注意的是有约28.5%的农户反映由于无处倾倒垃圾只好把垃圾倒到海滩上,导致海滩的污染。
2.3.4环境污染认知度
9..5%的农户回答岛上的生活垃圾问题日益恶化。68.4%的人认为生活垃圾的随意倾倒对水、空气、沙滩造成了污染。这种情形特别在炎热夏季和雨季尤为严重。调查中有32.5%的人认为生活垃圾只对水、空气造成污染,并没有对沙滩造成污染。反映了海岛居民对海洋环境的破坏及环境的脆弱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
2.3.5环境污染的责任态度
调查中对于海岛村庄环境的恶化,75.2%的村民认为应该由南日镇政府负责,9.5%的人认为应该由中央负责,10.6%的人认为由村委会负责,只有4.7%的人认为应该由农户自己负责。这一调查结果与陈金华于2008年福建东山岛海洋环境调查[8]134-135以及冯庆2006年北京密云水库水源区农户调查[7]41-44一致。
令人遗憾的是当地政府对环保工作还不够重视。岛上没有设置垃圾堆放点也没有开展环保宣传、培训工作。实行分类收集必然要求与其配套设施(不同类别的垃圾桶、垃圾收购站、保洁队伍、保洁车、焚烧设备)相适应。
2.4生活垃圾分类动机与意愿分析
2.4.1分类收集情况
岛上村民自古有节俭意识,对有价值的垃圾有较原始初步的分类。在调查的农户中,有82.3%的农户已经主动将有人来收购的垃圾分类收集,这类垃圾包括:塑料瓶、玻璃瓶、废金属、塑料绳和废纸等。但是仍有17.3%的农户表示垃圾中有价值成分的很少、变卖废品收益低、分类收集麻烦等,因而没有进行分类,直接倾倒。
2.4.2分类收集的动机
当问到是什么原因促使其参与垃圾分类时,87.5%的村民回答主要是因为有人收购,分类收集、变卖废品可以带来收益。只有5.6%的户主回答是由于环境保护目的而参与分类回收。有81.6%的村民认为大部分生活垃圾都可以循环利用,但是没人收购,也没有人收集处理,只好扔掉。其次,86.8%的农户表示如果政府要求对垃圾进行统一的分类、收集,并且如果别的村民也这么做了,那么自己也会跟随行动。最后,89.1%的受访者关注村容村貌整治,并且有90.3%的人表示愿意让后代参加。由此可见,经济因素是影响海岛居民分类收集垃圾的主导因素。在村庄公共卫生方面村民有明显的从众心理,对公共权力的敬畏感,并且对后代的环保行为期望较大。
2.4.3垃圾分类处理支付意愿与激励手段
受访农户中有91.6%的人同意缴纳垃圾处理费,其中90.4%的农户认为每年60元可以接受。70.1%的村民希望以每月免收一定的电费作为奖励,这与岛上昂贵的电费较高有关(0.85元/度),农户每个月电费的开支在100~200元之间,是农户家庭的主要生活支出。因此以免收一定电费的方式作为激励措施最切实可行。
3研究结论与讨论
3.1南日岛生活垃圾处理状况反映了环境库兹涅兹曲线的特点
南日岛经济已经从海洋捕捞业过渡到海洋养殖业,并且正在向海洋水产加工、旅游服务业转变,居民生活垃圾剧增,生活垃圾成分以海洋养殖对象、生产工具废料为主体。按环境库兹涅兹曲线的分析,由于海岛经济水平仍较低,政府与当地居民民环保意识薄弱,投入环保(垃圾处理)的精力仍然有限,生活垃圾分级处理相当粗放,导致海岛环境趋于恶化。这种情况与陈金华研究的东山岛沿海农村[8]132-133类似,但是与旅游型海岛鼓浪屿[5]19-20[9]形成较大的差别。目前,全岛人均排放生活垃圾是1.03kg/d,岛内垃圾排放量为59.029t/d,远超出了现有的垃圾处理能力。
3.2海岛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动机主要受经济利益驱动
一方面,体现在海岛居民对有价值的垃圾进行一定程度的分类与处理;另一方面体现在,海岛居民愿意为垃圾分类处理提供现金(每户60元/a)。为此,政府应当理顺废品收购渠道,补助环保企业与个人收购、处理生活垃圾,满足海岛居民减免电费进行垃圾源头分类的诉求。
3.3政府应当实行有别于大陆的海岛环境政策,在海岛的垃圾分类处理中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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