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最终处理场地
东京都目前有两处最终处理填埋场地,填埋土地面积超过680公顷,其中“中央防波堤垃圾填埋”[Outer Central Breakwater Landfill Site]场地面积200公顷,与之毗邻的垃圾填海填埋区域[New Sea Surface Disposal Site]场地面积480公顷。垃圾最终处理场所由东京都政府建设管理,用于对经过中间处理过程的垃圾进行最终土地填埋处理。为了延长垃圾最终处理场所使用周期,东京都政府根据“垃圾土地填埋最终处理计划”进行系统管理。
东京都政府在垃圾最终填埋场周围修筑专门防护堤,防止垃圾沥出液体以及污水对周边污染。垃圾填海造地过程中先在围海填埋区域下填6米高建筑工程剩余土石方,再在此基础上使用“三明治”法,每填埋3米垃圾就覆盖一层0.5米高的建筑工程剩余土石方,覆盖的土质用砂质土壤,不使用粘土。最后填至海平面以上30米高为止。填海造陆围出土地每年约会下陷1米,为防止垃圾渗出液体渗漏到海水中造成污染,施工时在垃圾围海填埋区域外围打下45米深的粘土层。
为进一步强化环保措施,与垃圾最终填埋场相配套还建设有垃圾暂存场和垃圾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对大型垃圾废弃物进行粉碎碾压,用焚化炉处理垃圾中的可燃物,焚化时使用过滤方法进行焚化,不会有大量有毒气体产生,焚化后的垃圾灰渣再用来填海。垃圾暂存场主要考虑台风或者海浪,填海作业无法进行,先将垃圾进行暂存并覆盖有网,避免海风将垃圾吹到各处引起污染。著名的东京都梦之岛就是当年用垃圾填海造陆建设起来的,通过海底隧道同大陆连接。如今梦之岛核心是一个大型植物园,建设有综合体育馆、温水池、竞技场等,已成为东京都重要景区和现代化科技娱乐中心。
工业垃圾处理
(一)工业垃圾处理上报和公示系统[System of Reports and Public Announcements on Industrial Waste]
2002年东京都地区产生工业垃圾总量2350万吨,占全国工业垃圾总量的6%,其中72%的工业垃圾进行了中间处理[intermediate processing],25%的工业垃圾进行了最终处理[final disposal]。目前东京都地区非法倾倒或违规处理工业垃圾的现象时有发生,很多产生工业垃圾的企业挑选合同垃圾处理承包商时,只根据价格挑选,另一方面垃圾处理承包商过分关注业务量,往往承担了超出其正常垃圾处理量的业务,超出部分垃圾是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就很难保障。为此东京都政府2005年3月对东京都工业垃圾法令进行了修正,根据修正法令规定,要求产生工业垃圾的相关企业对产生的工业垃圾安全处理进行上报,并汇总到东京都政府进行公开。同时针对工业垃圾处理承包企业,要求他们提供工业垃圾处理服务确认报告,同样汇总到东京都政府进行公开。上报和公示系统2005年9月开始运行:根据规定需要每年向东京都政府提交工业垃圾处理报告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以下几类:建筑企业(注册金额超过3亿日元)、制造企业(超过300名工人)、各类医院、大学及研究机构等。东京都政府在互联网上公布报告内容,各企业单位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经营活动;本单位减少工业垃圾排放的管理政策以及对于工业垃圾处理的管理体系;为减少工业垃圾对环境破坏所采取的相应措施及执行情况;本单位工业垃圾回收利用情况等。对于工业垃圾处理承包商,需要每半年向东京都政府上报一次。东京都政府同样通过互联网将报告内容进行公开,工业垃圾处理承包商的报告内容包括:受各企事业单位委托运输和处理的工业垃圾总量;不同工业垃圾处理采用的技术;参与垃圾转运的车辆;工业垃圾转运、储存和处理场地的运行维护情况等等。
(二)工业垃圾违规处理地区协调委员会[Regional Liaison Council on the Prevention of Improper Disposal of Industrial Was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