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的制造者是公民,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涉及到千家万户。因此,必须通过多种途径对我国公民进行环境素质教育:开展生动有趣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垃圾卫生安全管理的宣传,让公众支持和配合垃圾治理工作;将环境保护教育纳入整个教育体系和立法当中,使公民从小就养成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的习惯;建立公众举报监督热线,并定期公布有关垃圾处置相关费用的支出情况;建立公众参与垃圾管理的机制,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比如“再循环推进月”。为得到国民的理解与合作,每个推进月都进行广泛的普及教育活动。期间举办各种形式的报告会,对推进生活垃圾循环利用有功劳的人士加以表彰,而经费则由政府支出。
(四)政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视
我国垃圾管理的工作目标是从末端处理向前端治理转变。垃圾管理的战略方针在优先考虑避免和减少垃圾的产生,源头控制的基础上更应该将以减量为目标进行垃圾分类转移的后端处理方法衔接的方式上。发达国家通过垃圾分类,对报刊、纸盒、易拉罐等废品进行回收,减少垃圾产生量,如限制过度包装,减少和限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鼓励净菜上市等,这些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另外,减少垃圾处理的中间环节,通过垃圾分类对不同垃圾采用不同处理方法,各级地方政府应该在这方面有所作为,把城市垃圾的回收和利用作为应对危机的开源节流举措,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给予重视,赏罚分明,持之以恒,把这项难办的事情真正地办好。
不妨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将垃圾分类在以小区为单位的范围推广出去,培养公众对于环保的热情。以德国为例,垃圾处理和回收占全年GDP的8%,德国的居民小区都有精致的垃圾回收箱。不同垃圾箱分别油漆成不同的颜色,而且有简明易懂的图标:蓝色箱子——收集废纸,黄色箱子——装废弃的塑料制品,绿色箱子——剩饭等生态垃圾,黑色箱子——放置剩余垃圾。另外还安放3个专门的垃圾箱,用来回收废旧玻璃瓶和玻璃罐。对于体积庞大无法放进垃圾箱的废旧物品,垃圾公司在一年中确定了几个特别的日子为“障碍型大垃圾日”。
居民们可以在夜间把它们摆放在公寓前面的人行道上,垃圾公司次日一大早会派人派车收走。政府也要全力支持可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企业的经营,给予地方财政的补贴,让这些企业看到有利可图。如能采用奖励性的有偿收集和主动上门服务,则回收的数量必定大增。在废弃物回收率提高的同时,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有效地解决城市垃圾危害生态和浪费资源的问题。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立法律制度的难点主要是居民的观念里觉得垃圾处理是卫生、环保等专业部门的事情,缺乏积极主动性。而相应的部门法也比较笼统地规定了各级部门的职责,执法部门权利来源的不确定性和各自的联合执法导致相互间推诿。垃圾处理是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多群体配合参与,而不能孤立的考虑独立环节。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大前提,居民的参与配合是这项制度的重要保障。只有这样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才不会流于形式,资源的回收利用才会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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