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反映,并未见到执法人员前来执法。广州市城管委也承认,未能如期实施罚款是因为“五一”放假。
垃圾分类以“罚”促“分”,更引来不少议论。广州本地媒体多次提出要与去年公开征求民意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作为比较。据悉,北京的草案也曾列出了“居民不遵守分类要求将罚款”的条款。但到了今年3月,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宣布该条款已被删除。有市民指出,“不分类就罚款”还不如多用“市民分类就有小回报”的方式,鼓励市民进行分类,促进垃圾减量。
在广东省政府工作的小项告诉记者,在她所在的广东省政府,从未实施垃圾分类,也没有设置分类垃圾桶。她对垃圾分类“罚”字当头也有看法:“我总认为垃圾分类是很容易做的事,只要用心,从倒推的机制开始,从终端的处理开始,同时做社区推广,最后再要求市民才是对的。”
【委员建议】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市怡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名高表示,就目前情况来看,广州大部分居民将要被罚。他提出,政府未做好垃圾分类的配套设施建设,环卫工将居民分好的垃圾又混在一起收集、运走处理。在这样的情况下,整个垃圾分类的链条都面临着将要被罚的情况。同时,对于处罚规定,存在取证难、谁监管等缺乏可操作性的因素,容易让新出台的《规定》成为一纸空文,损害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的公信力。
他建议,广州市城管委搞好垃圾分类配套建设,避免市民垃圾分类的“心血”白费。政府起草垃圾费阶梯计量收费,促使市民进行源头分类。加大宣传力度,多采取鼓励的方式,比如市民分类换的积分可以存起来买东西,或者分出可回收物有小回报等,而不是单纯罚款。
广东省政协委员吕伟雄认为,实施垃圾分类,政府要准备垃圾分类的现实条件;垃圾分类不是把责任交给群众,不是有了分类垃圾桶就行,政府要担负责任,不能靠罚,要做好细致的工作。“比如电池等有害垃圾被随便乱扔,如果买电池的时候要用旧电池来换,并对供应商进行相应的约束和支持。”
【关键词】
垃圾焚烧之争
在广州,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李坑意味着什么。李坑是垃圾焚烧的代名词,全市唯一的垃圾焚烧处理厂。
据了解,日产14000吨生活垃圾的广州,垃圾处理设施仍只有位于白云区的两处——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多年来,李坑居民也从未停止反对垃圾焚烧发电厂对村民生活环境、空气的污染,不少村民申诉村里因为长期污染导致患病,要求空气净化和对焚烧发电厂环评。
记者近日来到李坑垃圾场一墙之隔的地方,平静的乡野之间,难以掩盖的刺鼻味道不时飘过。在村民的强烈反对之下,李坑二期垃圾焚烧发电厂曾经一推再推无法动工。在推动垃圾分类的同时,广州市发布的信息说,李坑二期垃圾焚烧发电厂计划于年内完工,增加每天2000吨的垃圾焚烧处理能力。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说这很讽刺,尽管广州在2000年就被建设部指定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但真正把这项工作推动起来的是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引发的那场风波。对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滞后或者考虑不周,导致与居民屡屡发生冲突。
广州南部的这场风波也引来社会学者对“邻避”效应的思考。目前,广州市生活垃圾和垃圾处理设施的邻避效应愈发彰显,各区群众及各级代表极力拒绝所在地区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征地日益艰辛,其引发的社会矛盾也成为群发事件潜在热点。
邻避效应也让大家开始考虑区域补偿问题。多年来,广州市白云区受纳了中心城区所有垃圾,为其它行政区提供了环境容量和垃圾处理服务,其它行政区因白云区的贡献获得扩大社会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但白云区并未因此获得经济效益,因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失去的发展机会也未获得补偿。相反,其它行政区在扩大再生产的同时生产出更多垃圾,但并未因此多支付垃圾处理费,这又负面地鼓励了这些行政区推卸垃圾处理责任。
4月25日,国务院批转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6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对此提出一些指标性约束,如填埋设施运营单位要实行分区域逐层填埋作业,控制设施周边的垃圾异味,防止废液渗漏和填埋气体无序排放等。不少专家希望这能够对居民多年来投诉重点——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对环境、空气的污染起到约束。
【委员建议】
广州市政协委员、民盟广州委员会秘书长杨新斌提出,构建垃圾排放权交易体系,推动垃圾处理跨域合作。
消除垃圾与垃圾处理设施的邻避效应,让其产生迎臂效应,是解决垃圾出路的关键。通过政府的干预和市场机制合理分配利益,构建垃圾排放权交易体系,有利于消除垃圾处理设施的邻避效应,促进垃圾处理跨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