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是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密切合作。不难设想,新加坡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与我们一样,也会涉及到政府的多个部门,限于篇幅不一一列举了。但不得不承认,新加坡政府的行政效率之高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部门之间的积极、务实合作。相形之下,我们又得汗颜。这次大部制改革后,市住建委全面承担起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职责,市城市管理局专事运营维护管理,不再承担原来市容局具体负责的工程建设任务,在新的部门分工格局下,规划、建设、管理之间加强良性互动,进一步密切协作,是解决好“垃圾围城”问题的一大前提。
最后是既讲高度统一又讲专业分工的规划决策制度。新加坡国情与中国不同,市情与南京不同,这都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但也不能因此就得出制度设计不能学、学不了的结论。面对“垃圾围城”这样的迫切问题,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法定化再也拖不起、等不得;具体建设项目的选址落地再也不能受市、区两级审批权限分设的困扰。要根本解决,就应该下决心在制度设计上有所突破。具体来说,建议在规划编制工作机制上学习新加坡,做到规划部门牵头抓总、专业建设部门各司其职,部门之间分工协作,真正做到以规划引领建设;在规划审批管理体制上,则要学习新加坡的“一个政府”理念,上收审批权限,真正做到全市一盘棋。
上述思考还很不成熟,借此机会抛砖引玉,请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