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建议及对策
3.1在现有法律体系下,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明确收费、处罚主体和具体的处罚条款,提高行政执法的可操作性,为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3.2依托部门、行业优势,建立切实可行的收费机制。国内常见的收费方式有委托财政、税务、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或自来水、煤气、供电等涉及民生的行业代收的,有建立专业队伍征收的,还有由环卫部门直接收取的。实践证明,利用各种行业优势和管理优势收费是一种快捷、有效的收费方法。
3.3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收费工作的健康发展。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作为一种政府行为,必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才能有效制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合理收费、合理使用,从而树立良好的政府和行业形象,获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3.4搞好宣传发动,规范交费、收费、环卫服务行为,实现新旧收费的平稳过渡。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后,将取消原有相关收费,其对应的收费、交费、服务关系被打破,由政府统一收费,统一拨付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费用,若不能顺利完成新旧收费的交替,就会出现作业费用不到位、重复收费或交费后享受不到应有的服务等问题。而新旧收费标准和方式的差别,特别是收费标准的提高,将不可避免地带来社会心理的不适应,必须尽快建立新的收费、交费、服务运行机制,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解决好城市居民的认识问题,实现新旧收费的平稳过渡。
3.5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开放环卫作业市场,提高环卫服务质量,促进收费工作。环卫行业应以开征垃圾处理收费为契机,开放环卫服务作业市场,加快环卫作业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产业化,建立特许经营管理制度、招标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使环卫服务作业市场具有平等竞争性、法制性和公开性,从而吸引各种社会资源,扩大环卫作业队伍,推动环卫作业体制改革,提高环卫服务水平,满足社会需求,实现收费、投入、服务的良性循环。
总之,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它不仅牵动了环卫服务作业体制改革,树立了社会的环境卫生意识,更促进了市容环卫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各级政府有责任抓住机遇,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完善收费管理机制,积极稳妥地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为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