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研究瑞士推行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原则下的各相关方的责任和组织形式,电子废物收集和再生利用的ARF资金系统和监督管理方式,总结出瑞士电子废物管理取得的成功经验,并提出我国电子废物回收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瑞士;电子废物;生产者责任延伸;预付再生利用费
当前,我国已步入电子电器产品更新换代的高峰期,并且更新速度还将持续快速增长。如何对电子废物进行环境无害化处理和再生利用成为我国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自2000年以来,一些学者对于我国建立电子废物管理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立法开展了大量研究,政府相关部门也就建立电子废物的回收和处理工程在一些城市进行了试点示范,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相对于建立一个完善的电子废物管理制度和回收利用体系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瑞士等西方发达国家在电子废物回收利用领域起步较早,推行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并取得了许多宝贵经验,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瑞士生产者延伸责任
生产者延伸责任是一项政策原则,其核心要求生产者而不是消费者或者政府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和处理责任,承担的环境责任不仅在产品生产过程之中,而且还要延伸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特别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和处置。从一些国家的立法看,生产者对于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和处置责任是一种有限的责任,消费者和销售商等相关方同样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1998年瑞士颁布了《电器和电子设备归还、回收和处置条例(以下简称ORDEE)》同规定制造商或进可商、销售商、消费者和处理商都必须承担相应的回收和处理责任,见图1。
图1电子废物回收处理各相关方的义务
消费者必须将废弃的电子电器设备免费地返还给销售商、制造商/进口商或生产者责任组织(PRO)建立的公共收集点。为了防止消费者将电子废物丢入城市生活垃圾中,瑞士还规定消费者丢弃生活垃圾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但如果将电子废物送到指定收集点或者返还给销售商则不需要付费。
销售商必须免费回收由消费者返还的与他们所销售的同类型的电子电器设备,且这些电子电器设备不受品牌的限制。销售商必须将收集到的废弃电子电器设备送往与PRO组织有合同关系的处理商。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免费从消费者或销售商手中回收由他们制造的或进口的电子设备,他们可以自行处理电子废物或者交与PRO组织有合同关系处理商进行处理。处理商处置电子废物时,首先必须获得瑞士州环保局颁发的处置许可证,并保证采用“最佳处置技术”。其次,处理商必须与PRO组织签订合同,并且也需要获得许可证。PRO组织至少每年一次对处理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电子废物的输入和输出物质流,以及一些元器件、可再利用材料的去向等。出口商出口电子废物时必须获得瑞士联邦环保局颁发的出口许可证,出口商必须保证出口的电子废物在境外得到了适当的处理处置,并且遵守了进口国的相关法律和标准要求。
2政府和PRO组织的作用
2.1政府机构
政府在电子废物回收和处理中的主要职责是立法和监督管理,执行机构主要是瑞士联邦环保局和各州环保局。瑞士联邦环保局的职责是被授权制定电子废物管理条例,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技术指南,同时还负责电子废物越境转移许可证的颁发。各州环保局主要负责电子废物处置许可证颁发和对电子废物处理厂的日常监督管理。
2.2PRO组织
瑞士PRO组织主要是由电子产品生产商、进口商、销售商代表组成的非盈利性的第三方组织,主要包括瑞士电子废物技术管理机构,主要有瑞士信息、通讯和组织技术协会(SWICO)和瑞士废物管理基金会(SENS)。PRO组织与制造商、进口商及电子废物处理商之间是一种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合作关系。制造商和进口商委托PRO组织处理他们生产或者进口的电子设备,PRO组织则是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一定技术和经济能力的电子废物处理企业。目前,与SWICO签订合同的企业主要是从事电子、通讯类设备的处理厂,共33家,与SENS签订合同的企业主要是从事家用电器类设备的处理厂,共16家。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PRO组织为处理企业提供废弃的电子电器设备,同时,从预付再生利用费(ARF)中为处理企业支付一定数额的处理和再利用费。处理企业必须按照PRO组织制定的技术标准处理电子废物,并接受PRO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通常情况下,PRO组织至少每年一次对处理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处理厂遵守相关法规、指南和技术标准的情况;处理厂物流平衡状况。同时,PRO组织还选择一些处理厂,实际测算处理厂的材料再生利用率。PRO组织对处理厂的检查和评估结果影响到处理厂将来能否与PRO组织继续签订合作合同。同时,各州环保局也将PRO组织的检查和评估结果作为向处理厂颁发处置许可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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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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