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分强调市场化建设,市场利益导向过重 这使得当前一些地方虽然建有医疗废物处理设施,但医疗废物仍然没有得到安全处置。得到经营许可证的设施数量也十分有限,一些设施领取了临时许可证,大部分设施还游离于环境监管之外。
在产业化支撑能力上,工程设计标准和环保技术规范以及工程验收等各环节严重滞后实际的需要 现行医疗废物焚烧技术标准多偏重于末端污染控制和排放要求,过程控制参数、技术设备要求、建设要求、投资控制标准等都比较缺乏;尚未出台专门的工程设计标准,标准不尽完善和系统,导致对目前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指导性不够。
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在我国到了亟需规范和改造的阶段,目前有关工程技术规范偏于理论化,很难切实指导工艺技术的设计和改造工作。
4 医疗废物焚烧处理工艺选择的依据
一般来说,医疗废物焚烧处理工艺的选择原则是在了解和掌握焚烧设施所服务的区域范围内产生的医疗废物的组成和特性的基础上应考虑选择焚烧稳定、炉型适合、可自动控制、不产生二次污染及投资费用比较低等特点的处理技术。
焚烧稳定 如果和要实现较理想的处理效果并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益,焚烧工艺的选择必须针对所焚烧的废物的特性进行适当调整,来实现这一要求。
炉型选择 首先应看所选择的炉型的燃烧形态是否适合所处理的所有废物的性质,一般来说,过氧燃烧式焚烧炉较适合焚烧不易燃性物质或燃烧性较稳定的医疗废物;而控气式焚烧炉较适合焚烧易燃性医疗废物;机械炉排焚烧炉较适合焚烧含水率不超过70% 的医疗废物,而回转窑焚烧炉则适合多种医疗废物[9]。
自动控制 这是现代医疗废物焚烧处理工艺和设备配置先进性的重要标志之一。由于医疗废物焚烧过程极易波动,且波动较为频繁,人工调节控制十分困难,因此采用先进的自动控制技术是十分必要的。
不产生二次污染 医疗废物焚烧所产生的烟气中含有大量有毒物质,必须对其进行有效处理和净化,使之达标排放。另外由于医疗废物本身的特性,在选择烟气处理工艺时要重点考虑对烟气的脱酸处理以及防止二恶英的再次生成。焚烧产生的灰渣尤其飞灰是国家规定的特殊危险废物,在进行工艺选择设计时也要注重考虑对于灰渣和飞灰的安全处置。目前对焚烧飞灰一般都进行安全填埋处置较为安全妥当。
投资及运行费用 选择工艺时应在严格保证环境效益以及设施能够稳定运行的前提下,控制并节省焚烧设施和工艺设备的投资计运行费用,从而有利于同时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5 焚烧处理技术比较
5.1 医疗废物焚烧处理技术分类
目前国内应用较多的炉型包括:固定炉床焚烧炉、机械炉排焚烧炉、热解焚烧炉、 回转窑焚烧炉、 流化床焚烧炉、分段燃烧焚烧炉等。
固定炉床焚烧炉 固定炉床焚烧炉是最简单的焚烧炉,运行方式为间歇式,且炉内工况不稳定,排烟不能达标[5]。因此固定炉床焚烧炉不适宜处理大量废物,目前已停止使用。
机械炉排焚烧炉 机械炉排焚烧炉采用活动式炉排,可以使焚烧操作连续化、 自动化。焚烧炉燃烧室内放置一系列机械炉排。废物由进料装置送入炉内后,在机械炉排的往复运动下逐步被导入燃烧室内。炉排下输入的助燃空气和炉排运动的机械力共同促使医疗废物不停翻滚搅拌,在这种过程中水分不断蒸发、 干燥,在医疗废物被送到水平燃烧炉排时被完全干燥并开始点燃,逐渐燃烧。调整燃烧炉排运动速度能保证废物到达炉排尾端是被完全燃尽。机械炉排焚烧炉是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使用的最为广泛的焚烧炉 [6]。
热解焚烧炉 热解焚烧炉的焚烧过程在两个燃烧室进行,一燃室设计为缺氧系统,由热解炉底部送入的一次风穿过残渣层,给燃烧端提供充分的助燃氧。空气在燃烧过程中消耗了大量的氧气,上行至热解气化段是继续提供参与反应的氧气。这种立式炉型和送风方式满足了废物在关键的热解气化段的温度和反应空气量 (缺氧或无氧) 的条件,使得可燃物质热解气化。二燃室则设计为过量空气系统。医疗废物在供给小风量的一燃室内在400-700℃左右热解、 气化,产生的烟气则在二燃室以超量助燃空气将温度提升到1000℃以上,从而达到完全燃烧[7]。
热解焚烧炉中由于第一段为缺氧燃烧,风量小,烟气中的颗粒物含量远低于一次燃烧方式;而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又能在二次燃烧的高温和富氧条件下被完全破坏,使烟气中的合成二恶英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焚烧去除率高,对尾气净化系统的要求较低,从而可大大提高燃烧效率,节省建设投资和运行费用。
回转窑焚烧炉 回转窑焚烧炉操作简单灵活,适合于焚烧多种类型的固体、半固体、液体废物,也适合于处理医疗废物。运行时医疗废物从回转窑的头部进入,物料随着筒体的转动缓慢的向尾部移动,在燃烧的过程中与助燃空气充分接触,完成干燥、焚烧、燃尽的全过程。筒体内烟气引入二燃室,燃尽的灰渣由出灰机排出。其最大的特点是对焚烧废物适应性强,很灵活,除了重金属、水和无机物含量高的不可燃物外,不同形态及形状的可燃性废物均能处理,适合于规模较大的废物焚烧处理设施(10t/d以上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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