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应按GB12349-1990规定执行。
10填埋物监测
10.1监测点选择及采样方法
应采集当日收运到垃圾处理场的垃圾车中的垃圾,在间隔的每辆车内或在其卸下的垃圾堆中采用立体对角线法在3个等距点采等量垃圾共20kg以上,最少采5车,总共100kg~200kg。
10.2采样频次
每季度应监测1次,每次连续3d。
10.3样品制备
按照CJ/T3039-1995中3.4规定执行。
10.4垃圾容器的测定(在采样现场进行)
将10.1中100kg~200kg样品重复2次~4次放满标准容器(容积100L的硬质塑料圆桶),稍加振动但不得压实。分别称量各次样品重量,结果的表示按照CJ/T3039-1995中4.1.3规定执行。
10.5垃圾物理成分分析
按照CJ/T3039-1995中4.2规定执行。垃圾成分测定见表6。
表6垃圾成分测定

10.6含水率的测定
测定方法按照CJ/T3039-1995中4.3规定执行。
11苍蝇密度监测
11.1监测点的布设
依据填埋作业区面积及特征确定监测点数量和位置,宜每隔30m~50m设一点,每个监测点上放置诱蝇笼诱取苍蝇。
11.2监测频次
根据气候特征,在苍蝇活跃季节每月应监测2次。
11.3监测方法
苍蝇密度监测应在晴天时进行。采样方法是日出时将装好诱饵的诱蝇笼放在采样点上诱蝇,日落时收笼,用杀虫剂杀灭活蝇,一并计数。
11.4苍蝇密度测定
将采集的苍蝇以每笼计数,单位:只/(笼•d)。
12封场后的填埋场环境监测
在填埋场封场后对填埋气体、渗沥液、地下水进行持续监测。
12.1填埋气体监测
12.1.1采样点的布设
在气体收集导排系统的排气口应设置采样点。
12.1.2采样频次
每季度应监测1次。
12.1.3系样方法
采样方法按5.3。
12.1.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按5.3。
12.2渗沥液监测
12.2.1采样点的布设
采样点应设在渗沥液排放口。
12.2.2采样频次
封场后3年内应每年2次。3年后应根据出水水质确定采样频次。
12.2.3系样方法
采样方法按6.3。
12.2.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按6.4。
12.3地下水监测
12.3.1系样点的布设
采样点布设按8.1。
12.3.2系样频次
封场后应每年监测一次。
12.3.3系样方法
采样方法按8.3。
12.3.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按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