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2012年湖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爱卫〔2010〕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0-2012年湖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九月十五日
2010-2012年湖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的《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推进城市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湖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有效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宜居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以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旅游景区、文明卫生单位活动为载体,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解决好影响城乡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使我省的人居环境、城市品味和村容村貌提高到一个全新的水平。
二、行动目标
全省通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使各市、县特别是乡镇村的“脏乱差”现象得到进一步有效整治,开创城市和农村乡镇环境清洁、整齐、卫生、干净的新局面。通过开展3年的整洁行动,到2012年底,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一)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
(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三)城市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减少一半;
(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
(五)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
(六)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三、行动内容
按照整体部署、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协调推进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为突破口,开展五大集中整治行动,全面促进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状况的根本好转。
(一)集中整治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全省所有乡镇、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将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乡村延伸覆盖,建立村庄清扫保洁机制。对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沟渠河塘、公共场所等地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做到垃圾入池、专人保洁、及时清运、集中处理。力争实现“三有” 、“三无”目标,即户有垃圾存放桶、村有垃圾收集池、镇有垃圾中转站;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加大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二)集中整治城市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全省县城以上城市要彻底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市主要出入通道、河道、背街小巷、老居民区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彻底整治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广场、公共厕所、车站等公共场所及周边的环境卫生;研究制定城市环境卫生总体规划,进一步强化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增加城市环境卫生投入,加强城市环境污染监管治理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完善城市垃圾收运和无害化处理系统,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监测,建立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三)集中整治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全省各旅游景区、景点要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理景区、景点、交通沿线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改变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面貌;加强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和污水处理管网,建设数量足够的标准公共厕所;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的宾馆、饭店、饮水摊点的卫生监督管理,取缔非法经营摊点,保障游客饮食安全;认真治理在景区、景点乱停车辆、乱摆摊点、拉客兜售等不良现象,形成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景区环境,树立湖南旅游业的良好形象。
(四)集中整治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卫生脏、乱、差现象影响面广、危害性大,各级政府应当给予高度重视。重点解决餐饮业就餐环境不卫生、餐饮具消毒不严格、操作间卫生不达标,以及使用腐烂变质和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原料制作加工食品的问题,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的综合整治,配备必须的食品卫生设施,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集中整治建设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城乡所有在建施工场地要做到卫生设施齐全、符合标准,施工现场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要设置符合要求的隔离护栏和车辆冲洗设施,做到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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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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