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为保护滤芯(特别是编织网滤芯)和反洗臂应采取下列措施:
a)编织网滤芯过滤器内必须设置粗、精二级滤芯,粗过滤滤芯孔隙应小于反洗臂吸嘴孔隙尺寸;
b)过滤器反洗臂与反洗电机减速机器之间必须设安全销及断销指示或报警;
c)直径大于600mm的滤芯,为防止滤芯变形应装衬筒保护。
5.1.8选用过滤精度较高的滤芯时,原水水质含油量应符合以下要求:选用过滤精度0.25mm~0.3mm的滤芯,原水中含油量应不大于5mg/L;单筒式滤芯并采用接触式反洗臂时允许水中含油量可增加50%。
5.1.9过滤器筒体内外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外表面涂装应符合JB2536的规定;内表面采用环氧沥青漆或性能更优的防腐材料进行防腐处理。
5.2技术要求
5.2.1过滤器的过滤性能应符合表1规定。
表1过滤器的性能

5.2.2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大于8000h。
5.2.3滤后水中大于过滤精度的颗粒去除率应不小于90%。
5.2.4过滤器运行噪声声功率级应不大于80dB(A)。
6试验方法
6.1流量采用精度等级不低于2.5级的流量计测定。
6.2颗粒去除率测定
6.2.1按GB/T11901测定悬浮物总含量,然后按过滤精度选取标准筛分悬浮物干物质,进行逐级筛分。将结果分为大于过滤精度和小于过滤精度两部分,然后计算去除率。
6.2.2去除率计算
原水中大于过滤精度的悬浮物干物质与出水中大于过滤精度的悬浮物干物质之差和原水中大于过滤精度的悬浮物干物质的百分比为过滤去除率。
6.3运行噪声按GB/T10894进行。
6.4差压测试采用精度为2.5级的压力计测定。
7检验规则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出厂检验
7.1.1每台产品均应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
7.1.2出厂检验按5.1规定的项目和要求进行。
7.2型式检验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定型或老产品转厂时的试制鉴定;
b)正常生产后,在结构、材料、工艺上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
d)产品正常生产,每三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e)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7.2.1抽样方法为随机抽样,每批次不少于两台。
7.2.2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5章规定的全部项目。
7.2.3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若有一项检验项目不合格,应加倍抽样复查,若仍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志
8.1.1产品标牌
过滤器的标牌应符合GB/T13306中的有关规定并标明下列内容:
a)制造厂全称及商标、地址;
b)产品名称、型号;
c)主要技术参数:工作压力、质量、外形尺寸;
d)出厂编号;
e)出厂日期;
f)产品标准号。
8.1.2包装标志
a)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T6388的规定;
b)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8.2包装
过滤器的包装应符合JB2536和GB/T13384的有关规定。
8.3运输
按照JB2536的规定。
8.4贮存
a)贮存场所:库存;
b)贮存条件:没有腐蚀性气体侵袭;
c)贮存要求:单独存放;
d)贮存期限:一年,逾期应作检查,重新作防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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